**章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概述
**节 建筑工程质量
一、质量
2008版GB/T19001-2008标准中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质量的主体是“实体”,其实体是广义的,它不仅指产品也可以是某项活动或过程、某项服务,还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
质量是由实体的一组固有特性组成,特性是指区分的特征。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特性有各种类型,如一般有:物质特性(如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特性)、感官特性(如嗅觉、触觉、味觉、视觉及感觉控测的特性)、行为特性(如礼貌、诚实、正直)、人体工效特性(如语言或生理特性、人身**特性)、功能特性(如飞机的航程、速度)。质量特性是固有的特性,并通过产品、过程或体系设计的开发及其后之实现过程形成的属性。固有的意思是指在事物中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的特性。赋予的特性(如某一产品的价格)并非是产品、过程或体系的固有特性,不是它们的质量特性。
满足要求就是应满足明示的(如合同、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图纸中明确规定的)、通常隐含的(如组织的惯例、一般习惯)或必须履行的(如法律、法规、行业规则)需要和期望。与要求相比较,满足要求的程度才反映为质量的好坏。对质量的要求除考虑满足顾客的需要外,还应考虑其他相关方即组织自身利益、提供原材料和零部件等供方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等多种需求。例如需考虑**性、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外部的强制要求。只有全面满足这些要求,才能评定为好的质量或**的质量。
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产品、过程或体系的质量要求是动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质量要求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如随着技术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产品、过程或体系会提出新的质量要求,因此应定期评定质量要求、修订规范标准,不断开发新产品、改进老产品,以满足已变化的质量要求。另外,不同**不同地区因自然环境条件不同、技术发达程度不同、消费水平不同和民俗习惯等的不同会对产品提出不同的要求,产品应具有这种环境的适应性,对不同地区应提供不同性能的产品,以满足该地区.用户的明示或隐含的要求。
二、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简称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
建筑工程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除具有一般产品共有的质量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经济性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及其属性外,还具有特定的内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