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作为各国用于抵制国内不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之一,是市场经济**用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正逐步由政府调控经济转向市场调控。市场经济的运作依赖于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市场参与者自由参与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当市场中出现少数大企业操纵市场或企业合谋打击竞争对手实现垄断的时候,市场的各种信号失灵,市场竞争不再以优胜劣汰和技术开发为**,必然会导致竞争者采取有悖于市场规律的行为,严重损害市场参与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反垄断法通过对过强的市场力量的规制和反对不正当的市场行为,维护和扩大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的自由权利,消除进入市场的障碍,建立充分竞争的市场结构。
美国是*早制定反垄断法的**之一。1890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个全国性的反垄断法——《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其后,于1914年制定的《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以及《罗宾逊一帕特曼法》等一系列的成文法构成美国反垄断法的体系。
美国是一个判例法**,成文法仅是一些基本的和原则性的规定。判例构成了法律的实质性主体,法官在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