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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综合管理》科目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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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历来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为主要考查科目,在此基础上,上海市公务员考试一直以来保持着强烈的地方特色,针对不同的职位会安排不同的专业科目进行考查。专业科目考试侧重于对行政领域的专业基础知识的测查,《综合管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科,主要包含公共行政、行政法学和综合管理实务三部分,涉及的考点众多,以基础性知识为主,题目设置多为理论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二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综合管理》*新考试大纲解读
2014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综合管理》考试大纲变化相对较大,具体如下:
(一)**部分公共行政
无变动。
(二)第二部分行政法学
1.“一、行政法概述”删除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改为“行政法律关系”,内容为:行政法的含义,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2.“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改为“二、行政主体”,其中,“行政相对人的含义”改为“行政相对人”,内容为:行政主体的含义,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相对人。
3.“三、行政行为”改为“三、行政行为概述”,其中,“行政行为的类型”改为“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合法要件”改为“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增加了“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内容为:行政行为的含义,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4.“四、行政立法”“五、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七、行政征收、行政补偿和行政裁决等”合并为“四、行政行为”,内容为:行政立法,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
5.“八、行政程序”变更为“五、行政程序”。
6.“九、行政复议”变更为“六、行政复议”,其中,删除了“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行政复议的法律关系”,“行政复议的含义”改为“行政复议的含义和原则”,“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改为“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程序”改为“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内容为:行政复议的含义和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
7.“十、行政赔偿”改为“七、**赔偿”,其中,增加了“**赔偿的责任”,“行政赔偿的含义,行政赔偿法律关系,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的程序”合并改为“行政赔偿”,内容为:**赔偿的责任,行政赔偿。
8.“十一、行政诉讼”变更为“八、行政诉讼”,其中,删除了“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增加了“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改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程序”改为“行政诉讼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改为“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内容为:行政诉讼的含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三)第三部分综合管理实务
无变动
三2014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综合管理》试卷分析
(一)模式基本固定
1.考试时间:60分钟。
2.试卷总分:满分50分。
3.题型及分值: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小题0.5分,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
(二)每年略有调整
1.题型:总的题型一直是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但在大题型下,每年都有根据一段材料设置几道题的小题型,可以称之为“材料题”,有时候在单项选择题下,有时候在多项选择题下,有时候两大题型下都有。以2012年、2013年和2014年为例,2012年是单选和多选各有1道材料题,各包含3个小题;2013年仅单选有2道材料题,一道包含2个小题,一道包含5个小题;2014年仅单选有1道材料题,包含3个小题。
2.题量:总的题量不太固定,两大题型的题量分布也有变化,2008—2009年共70道小题,单选40道,多选30道;2012—2014年则为80道小题,单选60道,多选20道。
3.分值:总分值和每小题的分值一直没变,但单选和多选各自的总分值不固定,2008—2009年是单选20分,多选30分。2012—2014年是单选30分,多选20分。
另外,按照知识点来看,每部分的题量、分值也不相同,而且每年也有变化。以2012—2014年为例,其分值分布大约是:2012年**部分公共行政19分,第二部分行政法学18分,第三部分综合管理事务13分;2013年**部分公共行政20.5分,第二部分行政法学14.5分,第三部分综合管理事务15分。2014年**部分公共行政15分,第二部分行政法学21.5分,第三部分综合管理事务13.5分。
四《综合管理》科目备考建议及考场策略
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综合管理》的总题量为80题,考生需要在60分钟内顺利完成这些题目,应该说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针对《综合管理》科目的特点,我们建议考生从基础知识入手,把握重要考点,以理论为指导,以真题为导向,结合知识结构,全面而又突出**地复习。
(一)掌握全面,**突出
《综合管理》考试大纲列出了考试涉及的所有考点,对此,考生要逐一进行复习,千万不可遗漏。从历年真题来看,虽然每年的考题都会出现几个冷门的知识点和概念,但都属于基础性知识,难度并不大,因此对考点的全面把握非常重要。此外,该科目的重要考点每年都会涉及多道题目,如行政复议、行政领导、公文写作等,考生对这些常考知识点要**突破,理论知识要扎实,实践应用要灵活。
(二)关注热点,关心政治
一名合格的公务员,首先要政治合格。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基本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可以预计,诸如此类的政治热点问题很可能会在考题中出现,甚至以行政管理实例等形式考查,因此建议考生平时多看多听多想,以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现实来深刻理解政治理论。
(三)心态平和,沉着冷静
根据多年的考试经验,我们可以知道,考试时保持适度的紧张对答题是有一定帮助的,可以让自己注意力更加集中,态度更加积极;然而过度紧张或者焦虑毫无疑问是不利于考生的正常发挥的。考生应当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心理暗示,那就是:放松心情,以一个平和的心态去面对考试,不给自己设定任何遥不可及的目标,自加压力。总之,良好的心态可以使我们正常甚至超常地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帮助我们通向成功的彼岸。
此外,考生应该针对自己的具体情况,对考场时间进行统筹安排,具体分配答题时间。考生对每一题大概所需的时间要预先作出分配,如果超过了这一时间仍无法得出答案,就应当立刻转向下一道试题,顾全大局。**部分公共行政**章公共行政概述
**部分公共行政
**部分公共行政
核心考点与复习指导
公共行政主要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公共行政概述、行政组织和行政体制、行政领导、公共政策、行政执行与依法行政、行政方法与技术、人事行政、公共财政、行政改革与发展。
其中,公共行政概述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公共行政的含义,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行政的客体,行政主体的职能。
行政组织和行政体制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组织的含义,行政组织的类型,行政组织设置的原则,行政组织体制。
行政领导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领导的含义,行政***的职位、职权和职责,行政领导和管理理论,行政领导体制,行政领导的方式,行政***的素质、技能、艺术,行政领导集体的结构。
公共政策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公共政策的含义和功能,公共政策的类型,公共政策的主体和客体,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政策的执行,公共政策的评估,公共政策的终结。
行政执行与依法行政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执行的含义,行政执行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含义,依法行政的内容,行政沟通的含义,行政沟通的类型、障碍和模式,行政协调的含义,行政协调的类型,行政协调的方式,行政控制的含义,行政控制的方式,行政监督的含义,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方法与技术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方法的含义,行政方法的类型,行政技术的含义,行政技术的类型。
人事行政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人事行政的含义,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人事行政的过程,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公共财政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公共财政的含义,公共预算的含义,公共预算管理的基本模式,税收管理的含义和特点,非税收管理的形式,公共支出的类型,我国公共财政的体制。
行政改革与发展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机构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行政发展模式,行政发展的新趋势,民主行政,社会管理的含义,社会管理的内容。
本部分是《综合管理》科目中的基础内容,也是考试的**。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侧重对知识的理解,结合现实中的一些案例来分析每一个具体的知识点。鉴于本部分内容知识点繁杂,本书特在内容讲解过程中加入“真题链接”以加深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并在附录中附上“华图模拟练习题库”以使考生对知识点掌握得更为牢固。
**章公共行政概述
本章学前指导
**内容介绍
本章主要介绍了公共行政的相关概念,理论性较强,**是能在熟记的基础上灵活应用,切忌死记硬背。
应试技巧指导
考生在学习时应侧重于对概念、特征的理解,将理论切实用于指导实践中去。
**节公共行政的含义
考点精讲
公共行政的概念
公共行政的特征
一公共行政的概念
公共行政就是指公共行政组织依法行使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并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
这一概念的含义包括:
首先,公共行政的主体是公共行政组织,此处应作狭义的理解,仅指**行政机构,即通常所说的政府或者行政当局,而不包括立法和司法机构。
其次,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是指涉及社会公众整体的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那些社会事务,公共性是其*基本而突出的特征。
*后,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公共行政必须依法举行,而且必须是有效的。
二公共行政的特征
(一)公共行政行为以维护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为目的
无论是公共行政机关对**事务的管理,还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都内含着政治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要求,无论是对人、财、物、事等资源的配置方式,还是公共决策的目的与过程,都不仅要追求社会效益的*大化,还要有利于达到维护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二)公共行政活动的开展遵循多项原则
随着政府实现行政目标方式的多样化、裁量空间的自由化以及政府主导公共行政活动范围的扩大化,行政行为需要更多原则来加以规范,以确保公共行政行为的长效性、稳定性以及实效性。现阶段,公共行政活动主要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法治原则。要求公共行政活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仅政府的执法要有法律依据,政府的执法行为本身也要符合法律程序。
第二,民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以及进行社会管理的执法行为本身要符合法律程序。民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以及进行社会管理中遵循民主制度,树立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
第三,服务原则。要求现代政府具有“公民至上”的行政理念,把为公民提供优质服务作为**要旨,把社会公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标准。
第四,绩效原则。要求政府行为讲求社会效益、讲求时间约束、讲求经济效益,以“有限”的资源解决“无限”的问题。
(2014—2)公共行政职能的实现是衡量()的重要标准。
A.政府角色地位B.公共行政组织设置
C.公共行政的内容和方式D.公共行政的效率和效能
【答案】D
【解析】公共行政职能是指具有公共行政权的**机关和社会公共组织在依法对**及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和服务时所负有的职责和发挥的功能。公共行政职能的实现是衡量公共行政管理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标准。故选D。
第二节公共行政的主体
考点精讲
公共行政主体的概念
公共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公共行政主体的特征
一公共行政主体的概念
公共行政主体是以**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不属于公共行政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公共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机关,除行政机关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成为行政主体。例如,经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如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也是公共行政的主体。
其中,**行政机关是指依法成立的公共行政机关,由不同的层级组成,包括**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政府的不同层级构成不同的公共行政的主体,发挥不同的政府作用。一般而言,**政府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全国铁路、国道等全国性的公共事务;地方政府则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地方铁道公路、地方基础设施、地方**与教育等地方性公共事务。我国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如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公共卫生等。
二公共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公共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是**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三公共行政主体的特征
一般来说,公共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公共行政主体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区别主要在于,公共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公共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主要在于,公共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公共行政主体必须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009—2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A.正在执行公务的某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
B.与建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某税务机关
C.某公安局户政科
D.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的食品卫生检验所
【答案】D
【解析】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内部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一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条件。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综上所述,本题中A项错误。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因此税务机关和建筑公司形成的是民事法律关系,此时该税务机关属于民事主体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