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打破了**预算支出垄断固定资金投资的局面,银行、企业、外资和私人资本很快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主体,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相反,**预算的投资所占比重越来越小,甚至降到了10%以下。这种变化也是与市场经济要求发挥企业乃至个人的独立经济主体作用的客观要求相一致的。但是,尽管财政投资比重大幅度下降,但并不等于财政对于整个经济的影响和作用也同等程度下降了。事实上,20世纪80年代我国财政投资主要集中在能源、交通等**建设领域。在当时的价格体系下,企业、个人乃至银行的投资是无法进入这些领域的。财政对这些领域的投资,缓解了经济发展的“瓶颈”,开始带有很大的提供公共服务的性质。此后,财政投资越来越集中在非盈利性投资领域,这是财政在改革中向弥补市场失效转变的具体表现。
在计划经济时期,职工的保障是由用人单位直接承担的。当时诸如**和养老保险等,是由企业从成本或利润中直接开销的,只有少量的抚恤和救济才是由财政直接支出,并且只能占整个财政支出的1%~2%。然而,改革带来的经济日益市场化,使得这种单位保障机制越来越不相适应。在这种背景下,财政开始越来越多地直接承担起社会保障的职责,于是原来的单位保障制度开始向社会保障制度转变。
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就建立起**预算制度。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预算制度也在不断进行变革。除了在20世纪90年代采用复式预算的编制方法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在**预算的编制、审议、执行和**决算中拥有了越来越多的发言权。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对**预算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试编了部门预算,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等,从而逐步向着现代意义的政府预算制度过渡。如同西欧**历史表明的那样,我国的预算制度改革也将对财政的公共化和经济的市场化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一直坚持预算平衡原则,甚至认为这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表现,只有资本主义的腐朽性才会导致预算赤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几乎年年都安排了赤字预算,即使在这种状态下,政府也一直否定自己在奉行赤字财政政策。然而,1998年出现了需求不足引起的经济增长幅度严重下降的症状,迫使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政府正式宣布了赤字财政政策的实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只有财政平衡了,才能实现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才能确保国民经济的正常稳定增长。相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社会总供求失衡时,通过财政赤字的安排,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或缓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因此,这种财政政策的转变也是顺应市场化改革趋势的。
20世纪50年代末,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公债也从我国消失了,当时曾将这种既无内债又无外债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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