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论
本章要点
会计的概念;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的对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的基本假设;会计基础。
考纲解析
一、会计概述
(一)会计的概念及特征
1?会计的概念
(1)定义: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2)分类:按其报告的对象不同,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2?会计的基本特征
(1)会计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2)会计拥有一系列专门方法;(3)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的基本职能;(4)会计的本质就是管理活动。
(二)会计的基本职能
会计的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
1?会计的核算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环节,对特定对象(或称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有关各方面提供会计信息的功能。会计核算职能也称反映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也是其他会计工作的基础。会计核算的工作始终离不开账簿,包括记账、算账、报账共计三项工作。
2?会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对象的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会计监督职能也被称为控制职能。
3?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的关系
会计核算职能和会计监督职能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没有核算所提供的各种信息,监督就失去了依据;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只有核算、没有监督,就难以保证核算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
(三)会计对象和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1?会计对象
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运动都是会计的对象。企业会计的对象就是企业的资金运动。
2?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会计的基本假设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一般来说,凡拥有独立的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收支、盈亏并编制报表的企业或单位就构成了一个会计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个单位或企业中的一个特定部分;可以是单一的一个企业,也可以是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
强调:(1)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又称为法律主体。根据会计主体的定义可知,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不是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2)会计主体,简单地说就是能够进行独立会计核算的单位,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上具有**的独立性,不仅要与其他会计主体分开,而且要独立于本企业主体的所有者。也就是说,当企业与业主有经济往来时,会计应将业主当作另一个实体,做到往来账面清楚。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根据正常的经营方针和既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即在可预见的未来,该会计主体不会破产清算,所持有的资产将正常营运,所负有的债务将正常偿还。说明:持续经营只是一个假定,任何企业在经营中都存在破产、清算等不能持续经营的风险,任何企业都不可能长生不老,一旦进入破产清算,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方法。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会计主体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若干相等的会计期间,以便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都是按照阳历计算,其中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称为会计中期。会计核算的前三个基本前提之间的关系:(1)会计主体前提为会计核算确定了空间范围,是持续经营前提和会计分期前提的基础;(2)持续经营前提是会计分期前提的基础,会计分期前提为会计核算确定了时间范围。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是记账使用的货币种类,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注意:(1)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择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2)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会计核算四项基本前提之间的关系: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前提,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具体地说:会计主体确立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确立了会计核算的时间长度,而货币计量则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必要手段。没有会计主体,就不会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
三、会计基础
(一)会计基础的概念和种类
会计基础是指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是会计上确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两种核算基础。
(二)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权利和责任是否发生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三)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对于收入和费用用以是否收付货币资金为标准确定归属期。根据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凡是本期实际收到现金的确认为本期的收入;凡是本期实际支出现金的确认为本期的费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凡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全部适用于权责发生制;凡是以非盈利为目的的单位则适用于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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