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谈判与定价
一旦旅游目的地、旅游季节、要运送顾客的数量和启程日期确定了,旅行社就需要与航空公司、饭店和其他供应商谈判直至*后签约。
(1)与航空公司的谈判。与航空公司谈判的内容主要有包机业务事宜,旅游产品运作中的飞行计划,确定飞行的日期、频次、停留机场和抵离时间。
旅行社可以与航空公司直接谈判,也可以经过中间商,或者从另一个旅行社直接购买机位,也有一些旅行社本身就有自己的航空公司。旅行社与航空公司的合作通常采用包机的方式,与航空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旅行社一般采用三种包机方式。
**,分时包机。分时包机指拥有足够实力的旅行社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包下整架飞机。这一时期可能是每周的某**、某一个季节、某一年。分时包机的风险往往较大,如果机位不能完全售出,则旅行社必须承担座位空耗所产生的损失。因此,旅行社在采用分时包机之前,必须采用科学的方法尽可能准确地预测出本旅行社在某一时期中的客流量,并评估在这种客流量情况下,采用分时包机是否有利可图。在决定使用分时包机之后,则要尽可能充分利用包机,以避免出现运营中的座位空耗现象。
第二,半包机。半包机是一些中小旅行社广泛采用的形式,指旅行社在特定的一段时间内包租某架飞机上特定数量的机位。在半包机形式下,旅行社只需负责销售包机上特定数量的机位即可,而不需承担全部机位的销售。对那些接待量达不到承租整架飞机的旅行社来说,半包机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风险。旅行社只需在包机前根据经验数据和对未来市场的预测确定所要包租的机位数量即可。
第三,特别包机。一些小的旅行社由于接待能力有限,它们宁愿按预先商定的特定价格在特定时期内购买特定航线上的机位。在这种包机形式下,旅行社不必事先预测需求量,它们可以随时按照商定好的价格向航空公司订购机票。对一些采用半包机形式的旅行社来说,当需求量超出它们的预测时,也可以采用特别包机的形式购买额外所需的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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