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 教育概述
一、教育的涵义及其本质属性
(一)教育的涵义
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是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培养人的活动是教育的质的规定。“教育”一词*早见于《孟子·尽心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道:“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在西方,教育一词源于拉丁文“educare”。本义为“引出”或“导出”,意思就是通过一定的手段,把某种本来潜在于身体和心灵内部的东西引发出来。从词源上说,西文“教育”一词是内发之意,强调教育是一种顺其自然的活动,旨在把自然人所固有的或潜在的素质,自内而外引发出来。
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活动,都是教育。它包括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狭义的教育则指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主要指学校教育,它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的教育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的方向发展变化的活动。学校教育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教育机构承担。
(二)教育的本质属性从本质属性来说,教育就是根据一定的社会需要进行的培养人的过程。首先,教育是一种把自然人转化为社会人的过程,这表明教育是人类所独有的社会现象;其次,教育是有意识、有目的、自觉地对受教育者进行培养的过程,这表明教育与其他社会现象有本质区别;再次,在教育这种培养人的活动中,存在着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社会要求三者之间的矛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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