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大的全国性政党的候选人主要效忠于政党,其次是效忠于他们的直接选民。然而,如果当选,人们希望他们能够为选举他的选区的利益服务。为了他们选民的个人利益,或许人们希望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实际上也确实是,促进实现党纲中体现的原则。政党向执行机关提出不正当使用执行权力的要求,并不是完全出于自私的动机,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使政党**地存在下去,从而实现政党提出的原则。
就强大的全国性政党而言,促动他们进行政治活动的动机也不完全是出于个人利益。至少在理论上,对政党的忠诚或多或少出于一种理想性动机,但是,实���可能会偏离理论。就地方政党而言,我们有时极力主张将地方政党置于全国性政党的位置上,但政党的凝聚力与理想是完全相悖的。相反,这完全是一种粗俗不堪的东西。
因此,在我们这种不集中而且分权的政府体制中,破坏或严重削弱强大的全国性政党并不是明智之举。的确,作为在美国建立起来和运作的政党,一些严重的弊端相伴而生。但无论从法国和意大利的经验判断,还是从我国大城市的经验来看,妄图以那种个人对地方政党**的忠诚为纽带而松散结合在一起的政治组织来代替它们的做法,都是愚蠢至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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