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建设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情况下,业主在项目决策之后,通过招标择优选定总承包单位,由其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直至*终交付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因此,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是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全面管理,既包括设计阶段,也包括施工安装阶段,有的还包括竣工、试运行到“开车”(正式投产)。其性质和目的是全面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实现企业承建工程的经营方针和目标,取得预期的经营效益而进行的工程项目自主管理。显然,总承包方必须在合同条件的约束下,依靠自身的技术和管理优势或实力,通过优化设计及施工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地全面完成工程项目的承建任务。从交易的角度而言,项目业主是买方,总承包单位是卖方,因此两者的地位和利益追求是不同的。
3.工程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设计方的项目管理是指设计单位承揽到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后,根据设计合同所界定的工作目标及责任义务,对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全部工作所进行的系统管理。通常设计单位要建立项目团队(组织),具体从事项目设计工作,对项目的实施在技术和经济上进行全面而详尽的安排,采用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专利,形成完整的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用于实施建设,以便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和验收。设计方项目管理包括设计投标或方案竞赛、签订设计合同、设计条件准备、设计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全套设计文件的完成、设计文件验收与归档、设计工作总结、建设实施中的设计控制与监督、竣工验收。由此可见,设计项目管理不仅仅局限于工程设计阶段,而且延伸到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4.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是指施工企业为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和落实企业生产经营方针目标,在项目经理责任制的条件下,依靠企业技术和管理的综合实力,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控制的系统管理活动。项目经理的责任目标体系包括工程施工质量(quality)、成本(cost)、工期(duration)、**(safety)和现场标准化,简称QCDS目标体系。显然,这一目标体系既与建设项目目标相联系,又有很强的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自主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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