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70 年内,金融服务行业经历了一个完整的循环过程。起初,银行业是一个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行业,直接或间接提供所有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和保险业务等)。20 世纪30 年代初,经济及行业危机导致了其业务活动的分离。20 世纪70~80 年代,不受严格监管约束的新的金融服务行业(共同基金、经纪基金等)迅速崛起,从而使得金融服务职能更加分散。进入21 世纪后,由于管制障碍解除、技术进步以及金融创新的影响,金融服务企业又能够提供一整套的金融服务了。不仅传统行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而且还出现了全球化竞争。随着竞争环境的改变,人们对利润尤其是对风险的关注已显得日益重要。本书的主题是金融机构风险的度量与管理。金融机构(例如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与共同基金)的功能就是把资金从盈余者(资金的提供者)导向资金短缺者(资金的使用者)。
虽然我们可以把金融机构分成保险公司、银行、金融公司等,但是它们面对许多共同的风险。具体而言,首先,所有金融机构都面临如下问题:(1)持有的资产可能面临违约或信用风险;(2)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与负债的期限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匹配,因而暴露于利率风险之下。第二,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面临某种程度的负债提现或流动性风险(风险大小取决于向负债持有者出售的债权凭证的种类)。第三,大多数金融机构都面临某种承销的风险,不管是通过证券的出售, 还是发行各种类型的表内或表外的信用担保。*后,所有的金融机构都面临经营成本风险,因为金融服务的提供需要使用实际资源与后台支持系统(要共同使用劳动力与技术来提供服务)。
因为这些风险以及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金融机构被给予了特殊的监管关注。1 在本章中,我们首先考察与这种特殊性有关的问题。具体而言,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银行、储蓄机构与信用社)和非存款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金融公司与共同基金)具有哪些特殊的功能?表1-1 对这些特殊功能进行了归纳。这些功能是如何促进经济发展的?其次,我们将考察什么原因使得某些金融机构比其他机构更为特殊。第三,我们要看一看金融机构的特殊功能到底是怎样的****及有多长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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