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公共危机与管理
2.“公共危机”与“紧急事件”(emergency)
“紧急事件”的含义是:“威胁公众生命或财产的不测事件,需要使用常规的社会资源和程序,立即进行响应。”从这个定义来看,“紧急事件”主要是指损害程度不高、危害不大、比较容易处置的事件,训练有素的应急人员可以依靠常规手段迅速加以解决。一般来说,它不会在更大范围内引起连锁反应,不会产生严重的系统性影响,不在我们所说的“危机”范畴。
3.“公共危机”与“突发事件”
在中国,政府经常使用“突发事件”这个词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谓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事件”。对公共危机与突发事件的认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突发事件的基本特征就是突发性。但是,从发生的角度来看,公共危机却不一定有突发性,其发生、演进、发展可能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许多危机是由于平素积累起来的问题、矛盾、冲突长期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造成的。它们在突破一定的临界点后突然进发,表现为焦点事件(f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