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广大期货交易参加者从事交易活动向交易所提供财力保证,确保交易所**、有序地开展期货交易服务活动。参加期货交易必须向交易所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而且当保证金数额不足或达不到初始保证金水平时,期货交易者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以保证交易所的工作得以正常有效地进行。客户做每一笔交易所交纳的保证金由期货公司负责收取并送交易所的结算所或与交易所有关系的结算公司储存,期货公司必须为其所代理的客户的交易向交易所或结算所负责,向交易所或结算所提供客户的财力担保。为此,期货公司设有专门的保证金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每一个客户的保证金账户,确保客户有足够的保证金去维持所持有期货合约的履行能力,并密切注视客户的财力状况,防止个别客户超过其经济能力进行交易造成亏损、破产而给交易所维持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带来困难和影响期货公司的经济利益。
(二)对客户的作用
1.使广大客户的期货交易活动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由于期货市场是一个有组织的正规化市场,期货交易也具有与一般商品交易完全不同的规则和特征,所以,广大客户进入期货市场参加交易,并不像进入现货市场那样简单、随便,而要通过在期货公司履行一定的手续,经过一定的程序并随着交易状况的变动履行相应的职责、义务。期货公司的产生,使广大期货交易参加者的交易行为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2.进一步拓宽了客户与交易所的信息沟通渠道,使客户能及时调整交易策略。期货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收取客户交易指令,然后再把该指令迅速传递给该公司的场内经纪人,同时,场内经纪人也通过该专门机构将场内的成交情况及时转告客户。这样,客户便能根据反馈的市场信息及时、灵活调整交易策略,更为有效地获得经济效益,尽可能地避免由于信息传递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带来的经济损失。
3.针对客户开展期货交易咨询,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期货公司一方面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对客户账户进行管理,控制客户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