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
一、山东省选调生考情介绍
选调生是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培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山东省选调生的选调范围、数量和条件具体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1.选调范围。全国普通高校及**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2.选调数量。以2011年为例,根据山东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全省选调700名,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各50名。选调专业由各市、各系统根据基层单位需求统筹确定。
(二)选调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威信较高;志愿到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
2.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同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报考法检系统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限专业。
3.学生干部中的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毕业生可放宽为主要学生干部或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同时,大学本科生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l年相应放宽1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