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四届真题归类解析与自测(2005-2008)》结构而言,我们依据司法考试试卷结构要求,按照部门法进行划分,每一部门法之下又分为以下两个部分。**部分是“分值分布与命题规律”。包括两个基本点:一是“分值分布”,对近几年考试中该部门法的分值分布规律与题型配置情况进行分析。二是“命题规律与特点说明”,主要告诉考生该部门法考查的**内容,这是对长期司法考试辅导的经验总结。第二部分是“考题归类解析”。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在客观题部分中,我们没有像在其他书中那样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的类别分类,而是按各部门法的知识体系以历届真题所考查的知识点为识别标准,将考查同一知识点的所有选择题放在一起。这形成《**司法考试四届真题归类解析与自测》的*大特色。这样做的优势在于:一是让考生一眼即能看出一个部门法的**章节、**内容之所在;二是有利于考生对照法条,总结考查某一章节、某一法律制度的试题规律;三是使考生对命题的重复性及尚未考查的知识点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知己知彼。在主观题部分,因为该题型所考查的是知识点的包容性、综合性,所以很难像选择题那样分类,故我们按试题的年份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