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心理学与诗歌之间的关系
尽管探讨分析心理学与诗歌之关系是一项很艰难的工作,但是这项工作却给我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来阐述我对心理学与艺术的总体关系这个颇有争议的问题的看法。虽然这二者不具有**性,但是却有必要探讨一下它们之间明显存在的密切联系。这些联系根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艺术的实践是一种心理活动,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进行探讨。这样看来,艺术就像其它的来自心理动机的人类活动一样,是一个恰当的心理学研究的对象。然而,当我们把它应用于实践的时候,这种表述却必须包含对心理学观点的十分明确的限定。只有包含在艺术创造过程中的那个艺术的侧面才能够成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而构成艺术本性的那个方面则不能。心理学家永远也不能回答艺术是什么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必须从审美的角度来考察。
在宗教领域也必须做出类似的区分。心理学的分析方法只可以用来研究与构成宗教的现象有关、却不涉及宗教本质的情感与象征。如果宗教与艺术的本质能够用心理学的分析方法来解释,那么二者都会变成心理学的分支。这并不是说,这种违背二者的本质的事情还没有发生。但是那些犯这种错误的人显然忘记了相似的命运也会轻易地降临在心理学身上,因为,如果把心理学仅仅看作是大脑的活动,并且把它和内分泌功能一起归于生理学的分支的话,心理学固有的价值和独特的本质将会被破坏。如我们所知,这种情况也已经出现了。
就艺术的本质而来说,它不是科学;就科学的本质来说,它不是艺术。两者的思想领域都有其各自的特性,只有用各自的理论来解释。因此,我们在谈到心理学与艺术之间关系的时候,我们将只探讨艺术能够用心理学方法来仔细研究而又不违背它的本质的那个方面。无论心理学家对艺术做出何种探讨,都将只限于艺术创造的过程,而与艺术的内在本质没有任何关系。他对艺术的解释并不会比理智对情感本质的描述或理解多出多少。的确,如果艺术和科学的本质差异不是早就给人们内心留下了印象,它们也就根本不会作为两个彼此分离的实体而存在了。在儿童心中,艺术、科学和宗教倾向仍然安静地沉睡着;在原始人那里,艺术、科学和宗教的初始状态也毫无差别地共存于一种神奇的心理混乱中;在动物的自然本性中,还找不到“心理”的痕迹——所有这些事实丝毫不能证明一个能够说明三者可以互相归类的统一原则的存在。因为,如果我们深深地追溯到心灵的历史源头,那么在它的各种活动领域之间的差别就全然不见了,我们并没有到达这些活动领域一致性的根本原则,而仅仅处于一个比较早的、尚未出现差别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还没有分离成各种活动领域。但是,基本状态并不是一种能使我们对以后的更**状态的本质得出结论的解释原则,尽管更**的状态确实来源于基本状态。科学的态度总是容易忽视这些差别更为显著的状态的特殊本质,而是关注于它们的衍生物,并力求使这些状态归属于一个更为普遍和更为基本的原则。
当我们频繁地看到艺术作品,尤其是诗歌通过被归纳到更基本的状态的方式来进行**解释的时候,这些理论观念看起来就显得恰如其分了。尽管,诗人创作的素材以及个人的处理方法可以轻易地追溯到他和他父母的关系上,但是这对于我们理解他的诗歌毫无用处。同样的归纳还可以用于其它各种领域中,在病理性失调的案例中也不少见。神经症和精神病同样也可以被归纳到婴儿时期与父母的关系上,一个人的好习惯与坏习惯、他的信仰、品性、情欲、爱好等等也是这样。所有这些截然不同的事物有着完全一致的解释,这简直是无法想象的,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将被迫得出它们实际上是同一事物的结论了。如果用分析神经症的方法来分析艺术作品,那么,不是艺术作品是神经症,就是神经症是艺术作品。这种解释作为文字游戏倒还行得通,但是如果把艺术作品与神经症放在同一水平上,那么就违背了常识。在一个**的案例中,分析家或许会用他那带有专业偏见的眼光来把神经症看成是一部艺术作品,然而,尽管存在着艺术作品与神经症都来自十分相似的心理先决条件的这个不争的事实,一个聪明的外行也决不可能把病理现象错误地当成艺术。这是很自然的,因为这些条件确定会出现在每一个人的身上,而且由于相关的人类环境始终如一,所以,无论在一个神经质的知识分子、一位诗人或者是一个正常人的身上,这些条件始终都是相同的。每个人都有父母,都有父亲的或母亲的情结,都懂得性欲,因此也都有某种普遍的和典型的人性的难题。一位诗人可能受到与父亲之间关系的影响多一些,另一位诗人可能受到与母亲之间关系的影响多一些,而在第三位诗人的诗中则清晰地显示出了性压抑的迹象。既然所有这些都被说成是不仅与一个神经症病人完全一样,而且也与每一个正常人完全一样,那么,对一部艺术作品的评价就没有什么特殊性了。至多是我们关于这部作品的心理学前提的知识得到了扩展和深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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