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多少得有点实在内容外,选编时,我还考虑到讲话的类型,甚至收了一篇介绍词。我想以此表明,由近及远,从小看大,个人的思考和表达空间总是存在的,别总是抱怨“风气”。
对这些文字,我基本保留了原样,只做了一些编辑性文字修改。时过境迁,为方便读者,我加了些也许多余的脚注。
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悟到了另外一些道理,有关修辞学,有关公众场合的有效交流和表达。基于这些经验和感悟,加之时断时续、不多的阅读和思考,三年前,我写了“大学里的致辞”。这次修改,围绕两个主题,改成两篇,构成本书的第三编。我试图勾连修辞学与法学,也希望能从另一个视角审视之前的致辞,不光是文本,还有实践。为此目的,还选了三篇我认为比较好、类型不同的致辞类文字,作为附录。
任何雄心或努力,回头看,都有遗憾。这是所有人的悲剧,但也因此是正剧。
我将此书献给北大法学院的毕业生和同学们,因为你们,我有了责任、热情和坚持。书名则来自一篇致辞的题目;不仅法学院、北大乃至中国是我们共同的走不出的风景,而且我们各自也成了对方的风景——尽管,如本书题记,境中人(当时)看不到自己的风景。压力。
仅仅感受到这一点还不够,因为你选择了法律。法律其实是一个非常世俗、琐碎并因此才神圣起来的社会事业。它努力以制度化的但又细致入微的方式来化解各种社会纠纷,无论是杀人放火,还是家长里短;它努力协调同时也规范社会生活,无论是人际交往,还是经济发展;它追求实现公正与和谐,但这个公正与和谐不来自教科书的定义,而是由无数普通人长期的日常生活体现或界定的。这是一个只有前方,不会有到达的跋涉!选择法律就是选择更大的社会责任。
也因此,选择不仅意味着获得,它必定还意味着某些放弃,包括与任何选择相伴的自觉的或下意识的放弃。不是讲“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吗——“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自由选择因此总有其“不自由”的一面。由于法律的社会实践性,无论你是否愿意,选择法律就意味着选择一种审慎的生活。不是胆小,不是保守,不是放逐想象或摒弃情感,审慎只因为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法律涉及利害关系,包括他人的身家性命,甚至会引发一系列事先很难想象并予以掌控的重大社会后果。这就注定了,法律学习不只是,甚或主要不是一种智力的训练,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感和办事能力的培养。
只是由于生命和精力的有限,更由于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远离某些个人喜爱的科目,必定会错过一些法律学习或实践**的其他知识。这是任何自由选择都难以避免的一种宿命,此事古难全。但北大并不是这些被称作教室和图书馆的楼房,法学也并非那些被称作教材或专著的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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