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常识判断
命题分析与考点解读 1.紧贴大纲。体现国情、社情
2011年**公务员考试涉及国情、社情、重大时事的题目增加。常识判断部分时事类考题都是对重要国情、社情、重大时事的考查,涉及十七大报告、第六次人口普查、西部大开发、我国的综合国力、我国的经济现状,等等,完全符合大纲的精神。
2法律考查注重“时效”
201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部分题目的考查对以往的**的法律,诸如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没有任何涉及。考查的3道法律题目全部是在2010年通过的新法律,分别是2010年人大会上修改的《选举法》,2010年2月26日通过的《国防动员法》、2010年10月28日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也是未来考试的命题的方向。命题形式上,摒弃对法条和知识点死板性的记忆考查,采用新法条结合法律史和小案例的形式,灵活性增强。
3.综合性强,“难度”加大
为了体现考查考生综合素质的精神,题目设置所含信息量加大,一道题目涉及的知识点增多。像2009年“地热资源、太阳能、水能资源均丰富的地区是什么”,2010年“‘四书五经中’的‘四书,指的是什么”这样的一道题只考查一个知识点的题目很少。大部分题目都是一个题目涉及好几个知识点,采用的命题的方式是“关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四个选项都是与题干相关的知识点。例如2011年的第10题“下列关于航天史的说法,正确的是”,第18题“关于地震的表述不正确的是”,第19题“关于京剧的表述不正确的是”,等等。这就对考生的知识面要求非常高,很多考生因此感觉常识难度太大,无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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