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公务员管理
2.2 我国公务员管理体系
公务员管理体系是指公务员的管理原则,公务员管理机构设置,公务员管理权力的配置与划分以及由此而构成的公务员管理系统。公务员的管理原则是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管理过程中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管理所遵循的方式。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代表**或政府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退休等实施管理的组织,它是由若干个担负公务员管理任务的机关构成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属于**人事行政机关,是政府系统中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因此,我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必须根据现行政府管理体制的特点和要求来管理。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立,是公务员管理系统建立和运作的保障。我国公务员法律对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职能作出了明确规定。
2.2.1 公务员管理的原则
我国公务员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
《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公开公平的原则,就是指在公务员管理活动中,除了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当一律公开公平地进行。所谓公开原则,一是政策法规公开,二是行政行为公开。主要包括:向社会公开有关公务员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公务员的任职条件和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公开公务员的考核、奖惩、职务升降、工资福利、工作标准等。所谓公平,就是所有公务员在管理过程中人人平等,每人都有在个人知识能力差异的基础上,依法担任各个职位的权利和机会,不因种族、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性别和教育程度等受到歧视或者享有特权。所有过程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没有暗箱操作,所有人员公平竞争。
2.竞争择优原则
竞争择优是公开公平的目的和必然结果,只有竞争,才能保证**人才脱颖而出,实现优胜劣汰,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竞争择优体现在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如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另外,在公务员职务晋升、考核、培训等方面也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显示全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