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个阶段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科目设为“6+1”模式。
**层级“专业阶段考试”:设6科,即在延续以前考试的5科基础上,增设1科。6科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新增科目);在 有关科目中增加测试考生应当具备的包括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 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专业阶段单科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财政部考委 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第二层级“综合阶段考试”:设1科,考试科目为综合测试,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 任能力指南》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 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 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管理技能测试等。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