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史(第3版)》所讲的文化,主要指实物形态的精神成果的总和,如文学、艺术、科学、理论等成果。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是从社会文化相对独立于社会经济、政治而存在,精神文化区别于物质文明的角度来考虑的。马克思曾指出:科学、艺术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形态,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马克思所说的“生产的一些特殊形态”实质是指与物质生产相对应的精神文化生产。按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任何社会都是由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构成的有机体。社会经济是人类物质生产的产物,政治和文化是人类精神生产的产物。所以,尽管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没有给文化下定义,但他在这里将精神文化与物质文明区别开来则是显而易见的。冈此,我们对文化范畴的界定以及《西方文化史(第3版)》所介绍的文化属于精神文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