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建设的启动资金只有3000万元,这还是吴南生从副总理谷牧那里争取到的。当时,吴南生是广东省委副书记,兼**任深圳市委书记。据说,这钱连建特区二线关的铁丝网都不够。当时的计委主任江兆新只能从中拿50万元给骆锦星建房。骆锦星虽为副局长,同时也兼采购员,当时的工程队包工不包料,钢材、水泥、红砖、沙石都得自己供应。盖房起码要300万元,骆锦星跟香港朋友诉苦。朋友建议他学香港将土地变成黄金的办法。然而宪法明文规定不能侵占、出租、买卖土地等。**可依靠的是邓小平对特区的精神指示——**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骆锦星想到搞“补偿贸易”,自己出地,港商出钱,合作建房,利润双方分成。经历“文革”,骆锦星想做到有理有据,便求助马恩列斯。他在《列宁全集》中查出列宁引用恩格斯的一段话:“……住宅、工厂等等,至少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同样,消灭土地私有制并不要求消灭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虽然是用改变过的形式——转交给社会。”市委书记张勋甫支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还说‘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支出’,你们就先干着试试看吧。”
1979年*后**,港商刘天就听闻消息,马上骑单车过罗湖桥,与骆锦星谈合作,次日签订协议,由深圳房管局找工程队施工,刘天就的香港妙丽房地产集团公司在香港卖房,初定七三分成。合同没敢说房地产,两页多纸都是“补偿贸易”。骆锦星事前了解到,在香港只要有地,银行就给贷款,等于只要付清地价,建筑费用由银行出,地价成本占香港房地产总投资的七成。于是骆锦星提议深港双方85:15,刘天就很快地答应了。1980年1月1日双方签订了合同,在深圳大头岭划出1万平方米土地作为项目所在地。1月8日,成立了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骆锦星兼任经理,干部职工五个人,注册资本是四部旧单车。这点资产还是他们在开发大头岭时在竹园里找到的。4万块的开办费由刘天就借支而来。春节期间,拿出图纸,外事办审合同,规划局划地,报一两天就批下来。这就是我国**个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
2月中旬,东湖丽苑项目尚未开工,设计图纸刚出来,刘天就便开始在香港预售。**批推出108套房,户型面积大约50—60平方米,均价为2730港元/平方米。和当时香港楼价相比,便宜了一半以上。汇丰、南洋银行提供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九五折优惠,业主购买家电免税,并给予深圳市户口指标,每家3个户口名额。因为有户口指标,大批在内地有亲戚的港人想买,使得该楼盘的客户遍及东莞、潮州、上海甚至海外侨胞等。5000多人排队购房,*后只好抽签定盘,一次性**。47岁的宝安女子黄水有成为中国**位商品房业主。她丈夫已到香港做了多年的建筑包工头,略有积蓄。她获得**个选房的机会,看中东湖丽苑l栋2单元的一套两居室房,面积60多平方米,总价14万港元。1981年项目竣工入住时,又按照香港的模式,成立了我国**个物业管理公司。
房子还在图纸上,刘天就便得到了建房的全部资金。骆锦星不仅顺利地完成了任务,*终还赚到了500多万元,**次体会到土地在市场中的巨大作用。
“补偿贸易”引起的口水战不断。骆锦星刚签约,房管局一个抓党群的副局长便说:“你胆子真大,这是违反宪法的啊,要是有第二次‘文化大革命’,你就跑不掉了。”有的干部则称,现在深圳干部居民都没房子,房管局长反倒为资本家去建安乐窝。“出租土地”在香港成了爆炸性新闻,《文汇报》、《大公报》、《明报》争相在头版头条作大篇幅报道。此举在内地则被视为背叛社会主义。某单位曾经召开讨论会,主题就是“如何看待前线保国防,后方卖土地?”有报纸公开刊登《旧中国租界的由来》,影射深圳的“土地出租”就是“租界”。还有更狠的说法——“深圳发生了惊天卖国案”。
不过,这一做法得到了**的支持。1980年3月5日,国务院转发了《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暂行办法》,规定:鼓励华侨、归侨、侨眷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他们购买和建设的住宅,产权和使用权归己,**依法给予保护。该办法也适用于港澳、台湾同胞和中国血统外籍人及其在我境内的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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