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通用语言的规范化、标准化,适应信息时代语言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部、**语文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了《通用规范汉字表》。该字表收字8300个,根据现代汉字的通用程度划分为i级:确定了各级字表的收字以及每个字的宋体标准字形和字用范围。一级字表收字3500字,是使用频度*高的常用字集,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一级和二级字表的6500字,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的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800个,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育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级和二级字表且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是中国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在信息社会高度发达的今天,语言和文字的交流亦越来越广泛,在汉字书写方面,规范、实用、简捷的书写既可以提高人们规范使用汉字的水平,也可以让初学者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所以教育部和**语委十分重视在中小学生和公务人员中广泛推广规范字书写。2006年8月28日发布《汉字运用水平等及测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