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冲突法的发展史中,美国扮演了开路先锋的角色,其冲突法理论及实践也因此成为各国冲突法学者关注的焦点。本书以美国冲突法重述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重述方法在美国冲突法领域的运作情况的介绍,历史、实证地阐述了《第二次冲突法重述》诞生的背景、历史作用及其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运作现状,并**就美国冲突法统一的道路选择、第三次冲突法重述的出台时机及规则体系进行了探讨。从方法论层面来看,《**次冲突法重述》的失败表明方法论上的一元化不利于部门法的健康发展,《第二次冲突法重述》巧妙地运用了实证分析和个体主义的方法,体现了方法论的多元化。美国冲突法重述的发展不仅对美国州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意义重大,其影响甚至波及欧洲**。欧洲冲突法积极回应美国的“冲突法革命”,并走上了与美国冲突法重述完全不同的法典化道路。借鉴美国冲突法重述的发展历程,对于我们重新审视我国冲突法的立法模式、法律选择方法、冲突规则及司法现状,并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