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边条约部分
亚洲
也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也门共和国外交部谅解备忘录(2005年3月33日)
马尔代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2004年3月5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就马在上海委派名誉领事达成协议的换文(2004年9月)
马来西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关于空间合作及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协定(2003年9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外交与国际关系教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卫生与植物卫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4年5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在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4年5月28日)
不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不丹王国政府就不在香港委派名誉领事达成协议的换文(2004年4月27日)
乌兹别克斯坦
巴勒斯坦
巴基斯坦
文莱
日本
伊朗
印度尼西亚
吉尔吉斯
沙特阿拉伯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阿曼
叙利亚
哈萨克斯坦
科威特
泰国
菲律宾
斯里兰卡
朝鲜
缅甸
韩国
蒙古
黎巴嫩
非洲
几内亚
几内亚比绍
巴达加斯加
马里
中非
乌干达
厄立特里亚
毛里求
毛里塔尼亚
贝宁
卢旺达
尼日尔
尼日利亚
布隆迪
刚果(金)
刚果(布)
吉布提
多哥
安哥拉
佛得角
利比里亚
纳米比亚
苏丹
坦桑尼亚
津巴布韦
科摩罗
突尼斯
埃及
埃塞俄比亚
莫桑比克
莱索托
博茨瓦纳
喀麦隆
塞舌尔
塞拉利昂
摩洛哥
赞比亚
欧洲
马耳他
乌克兰
比利时
白俄罗斯
亚美尼亚
匈牙利
希腊
芬兰
阿尔巴尼亚
拉脱维亚
法国
波兰
罗马尼亚
英国
俄罗斯
挪威
捷克
奥地利
斯洛伐克
葡萄牙
意大利
瑞典
德国
美洲
巴西
巴哈马
古巴
圭亚那
美国
哥伦比亚
墨西哥
大洋洲
萨摩亚
斐济
新西兰
澳大利亚
二、多边条约部分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