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概述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自2000年始,目前已进行了10年。在这10年时间里,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各项事业都迅猛发展,新现象、新知识、新概念层出不穷。城市化的速度和城市规模聚集不断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经济发展模式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社会观念和政府职能都在逐步转变。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城乡规划越来越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相应地,城市规划学科也在不断发展。在这期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城乡规划工作产生重大影响。规划编制更加注重前瞻性和科学性,规划管理和执法更加强调程序性和规范性,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出现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这样的背景下,实施注册规划师执业体制,是提高规划队伍人员素质,使执业者提高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
尤其是2008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使城乡规划工作的理念、目标、内容、方法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比《城市规划法》,《城乡规划法》在城乡统筹发展、确立城乡规划体系、改变偏重于技术管理的方式、监督制约行政权力等方面有很多重大突破,对于规划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为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需要,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对原《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2008年6月予以公布,原版考试大纲停止使用。在新版考试大纲的指导下.我们此次对这本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
每年一次考试,应试者中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从中体会到酸甜苦辣。经验表明,即使是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多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报考注册城市规划师之前,也一定要按照执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的要求,对城市规划的原理、管理与法规、相关知识以及实际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一次较系统的复习和准备。尤其是想要考好“城市规划实务”这门课,靠死记硬背是没有用处的,必须在平时的工作中多动脑筋,将城市规划的基本理论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在实践中积累知识,在工作中提高自己的素质。
本书的作用就是在此基础上与应试者共享复习、应考的有效方法,使应试者发挥出应有的水平,起到“一点通”的作用。与其他3个科目的客观题试卷、采用电脑计分的方式不同,“城市规划实务”为主观题试卷。主观题的考试,关键取决于考试者对试题灼理解、判断、文字表述和临场发挥。按照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专家组对阅卷评分的要求,制定了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每一道题的分值和得分点非常明确。如果应试者能正确理解题意,熟练运用有关原理、法规和规定,文字表述清楚,再加上临场发挥得当,回答问题抓住了关键词语,就容易取得较好的成绩。否则,就会出现答非所问、张冠李戴,甚至牛头不对马嘴的现象。本书将同应试者一同复习城市规划实务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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