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发展很快。在2006年本书出版以后国际法各个领域都有一些新的变化。为了做到“与时俱进”,新版《国际法》做了力所能及的更新。 考虑到,国际经济法是我国教育部规定的法学院本科十几门主干基础课之一,本次修订将国际经济法删去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没有关系。其实国际经济法中的许多问题都是国际公法问题,甚至没有国际公法的基础很难精通国际经济法。 此次修订还在一些章节上作了调整。例如,删去了“承认与继承”这一章,将其内容并入第四章中;将国际法基本原则作为专章,把**的基本权利并人到第四章中。 经过修订,书中的错误与**版相比减少了,但还是在所难免:希望各位读者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