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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国家司法考试辅导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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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国家司法考试辅导教程)

  • 作者:郭成伟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0062075
  • 出版日期:2008年12月01日
  • 页数:523
  • 定价:¥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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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这套“**司法考试命题精要详解实练”系列图书专为已具备了一定的司考知识基础,需要进一步厘清要点、研读真题、拓展训练、全面突破的考生编写。
    本套图书在总结多年命题规律基础上,特别针对去年司法考试更加注重对“法律知识灵活运用能力和法学理论素养考查”的特点,为考生朋友准备了对教材内容浓缩的“精要知识点”栏目、了解真题命制规律的“经典题及解析”栏目、常考应背的“关联法条”栏目和夯实基础、获得高分的“扩展题及解析”栏目。不同栏目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有侧重,我们相信,本套图书对您的复习应考将会大有帮助!
    文章节选
    **章 民法概述
    **节 民法的概念和调歪对象
    精要知识点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
    精要知识点详解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自然人或法人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人身关系及其特征。
    人身关系是“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的合称.是��然人的人格权关系和身份权关系。人格,指自然人主体性要素的总称,人格关系是自然人基于彼此的人格或者人格要素而形成的关系。人格要素就是与自然人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直接经济内容的物质性要素和精神性要素。身份关系,指自然人基于彼此的身份形成的相互关系,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关系和配偶。
    (2)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财产是人们可以支配的有经济价值的资源和物品。财产关系是人们基于财产的支配和交易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其特点是:强调当事人身份的非官方性质;可以被支配;人身的物质要素不能作为财产。
    财产关系可以分为支配型财产关系和流转型财产关系。支配型财产关系表述的是财产归何人控制的状态,它分为物权关系和知识产权关系两类。流转型财产关系指商品交换中的财产关系,即财产因买卖、租赁、借贷、承揽等行为而发生的移转状态,是债的关系。
    财产关系分为积极的财产关系和消极的财产关系,前者指物权、知识产权和债权等财产关系,后者仅指债务关系。
    ……
    目录
    **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章 代理
    第六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七章 物权概述
    第八章 所有权
    第九章 共有
    第十章 用益物权
    第十一章 担保物权
    第十二章 占有
    第十三章 债的概述
    第十四章 债的履行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十六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十七章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责任
    第二十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二十一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二十二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技术合同
    第二十四章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第二十五章 著作权
    第二十六章 专利权
    第二十七章 商标权
    第二十八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九章 继承概述
    第三十章 法定继承
    第三十一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十二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三章 人身权
    第三十四章 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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