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日以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局所属的“环境监理”类机构统一更名为“环境监察”机构。**环境保护总局成立了环境监察局,又组建了环境应急**和多区域环境督察**。2005年12月,《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了“建立健全**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环境监察作为我国专职环境执法力量地位已经明确。
党的十七大以后,我们党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温家宝总理要求“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原**环保总局也把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列为环境保护近期**解决的两件大事之一。环境保护部成立之后,我国环境监察迎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又肩负着国务院和全国人民对环境监督的重托。进一步的改革和规范我国的环境监督管理,强化环境监察培训,提高环境监察人员的素质,按照国务院和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是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重要保障。环监局为了规范环境监察培训工作,组织了环监局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