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 青春幻觉
学子也“丑陋”
(大概是初二时,我**次读到了《丑陋的中国人》,心灵受到极大震撼。据说《丑陋的×国人》一书,曾使那个**和民族迅速崛起,看来天下真有闻过则喜,知错就改的人和事。
身为莘莘学子之一员,我除了饱尝学子的辛和苦外,还不时经历着学子的丑与陋。前者已几乎被人写滥了,尤其是少年作者,而后者则少有人问津。毕竟那是被称之为“花朵”、“希望’’和“天之骄子”的一群人,家长们奉若掌上明珠,社会宽容备至,呵护有加。可种种陋习总不是长大之后一夜之间从天而降,“毛病”大都是自幼而壮的。
因此,我一直非常想写_组有关丑陋学子的文章,写出身边和亲历的丑陋事,让学子在被宠爱、宽容和赞美声中,发现自己身上的陋习。)
东施效颦
我考上**高中的那年,姑妈用五万元将表弟塞进了我们学校对面的一所三流中学。表弟是个小帅哥,对什么都感兴趣,除了学习。他和哥们儿研究如何把劣质校服穿出个性,方法真是五花八门:把衬衣反穿;把上衣系在腰上,两个袖子在胯上打个结;把一条裤腿挽到膝盖。更有甚者,学着欧美MTV中光着上身穿西装的黑人男星。大冬天光脊梁只穿校服外衣,还故意将拉链拉到肚脐。他们那儿多数男生都留着“韩国头”,脑后的头发快要剃到头顶,前面的头发却飘飘洒洒将眼睛挡了个严实,只露出一个鼻子。他们并不担心无法展露漂亮的眼睛,只要有美女走过,他们会熟练地鼓起下唇,包住上唇的同时猛吹一口气,眼前的头发便跳舞般地飞起来。
表弟常和一伙男生骑着自行车在校门口横冲直闯,盘旋到天黑才回家。所到之处尘土飞扬,鸡犬不宁。有个胖子为了扮酷骑在自行车后座上蹬车,却因为腿不够长总被落在后面。有一回我补完课逮住了大汗淋漓的表弟,发现他的衣服扯破了,脸上血迹斑斑,惊呼:“你打架?!”他满不在乎一甩长发说:“姐,你真土,这叫火拼。”
怎奈我和姑妈苦口婆心地劝导,就是姑夫打折了—条皮带,表弟仍然不能静下来五分钟研究功课,却能用一整天苦练现代舞中的“侧手翻”。跳舞起码锻炼身体,可他又迷上了网络游戏,放了学和哥们直奔网吧,杀个天昏地暗。我被姑妈委以重任,每天放学把表弟接回家。
《泰坦尼克号》曾风靡一时,男孩们对华丽宏大的场面,刻骨铭心的爱情,生死关头暴露出的人性,灾难下迥异的命运及伤感动听的“My heart will go on”早已淡忘,却对Jack吐唾沫的功夫情有独钟。我去接表弟时,校门口聚了不少男生比赛吐唾沫的射程,抽劣质烟,冲女生吹口哨。在我煎熬的等待中,表弟推着自行车从学校缓缓走出,一脸深沉和疲惫。他身边跟着一个清秀的女生,眼神哀怨。见了我他仰天长叹了一声和女友相拥道别。她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耳畔有道不尽的蜜语。他们分开又相拥,走远又回首。我诧异地问表弟:“你们经历了多少大风大浪,生死离别?”他立即换了一副不屑的嘴脸:“刚认识两天。”
弹劾老师
当一个受学生欢迎的老师太难。你*好漂亮,要不就才华横溢。你要像喜剧演员—样幽默,还要想方设法把枯燥的学习内容变成哈利•波特的魔法课堂。你不能有口音,更不能犯错误。你起码要让学生看得惯。
回想起来我高—时的英语老师是个蛮漂亮的女人,只不过发音卷舌过度尾音上挑,听起来有几分肉麻。我们叫她大鹤,因为她个儿高又爱穿短裙,露着细长的腿。她刚毕业,可能想给学生留下好印象,打扮的太刻意,每次都像女王般盛装走进教室。其实珠光宝气的装束是没有亲和力的,每次英语课乱得像炸了锅:**排的同学公然戴着耳机,后排的已经开始打扑克了。大鹤穿着大翻领貂皮外衣超短黑皮裙立在讲台上,脸气得发自,声音小得像蚊子。学生们看不惯她,没有什么太多理由。就像表弟有时会莫名其妙挨揍,理由就是对方看不惯他。大鹤第三次被气哭时冲了出去,乱哄哄的教室突然沉寂,不知是谁带头鼓掌,全班掌声雷动,夹杂着幸灾乐祸的笑声。大鹤没有再回来,也许她不会再教书。
高二我如愿以偿地分到文科班,—个汇集全年级才子佳人的盛地。听说一尘要当我们的语文老师,全班特别是女生心花怒放,身为语文课代表的我早已飘飘然。一尘是他的笔名。他是北大中文系毕业的,满腹经纶,有孔明之才智兼公谨之俊雅。当—个穿灰色工作服头发花白的妇女夹着语文书走进教室时,我们差点哭出来。年级组长介绍说她是富有经验又极为负责的老师,主动申请来教文科班。由于失望,当时老师那开怀的笑在我们眼里庸俗之极。
语文老师讲课循规蹈矩:预习生字,朗读课文,做课后练习,甚至像对待小学生一样要我们分段,归纳段意,总结**思想主要内容。每当路过别的班,看见—尘正在讲台上口若悬河地谈古论今或者在帮学生排练课文话剧,我们都心痛不已。班长提议“自己动手,弹劾老师”,得到了全班的大力支持。他拟了一份告状信,让我们签字,然后递交校领导。班长文采勃勃,信写的触目惊心,列举了语文老师的种种不是,竟包括杜撰的备课不慎疏漏百出。我实在不忍心,和几个朋友拒绝签字,信没有上交。同学们又开始了“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不交作业,漠视课堂。没有人举手发言,被老师点到就异口同声地说没想好。
我并不太在意这些,语文对我来说一直属于自学课程。那段时间,我沉迷于在周记里创作我的长篇魔幻小说,直到接到语文老师的批语:“初学写作不要过于张扬,更不要脱离生活。”我找校园诗人独孤诉苦,他接到的批语更惨;“在高考过后再继续你的诗人梦吧。”小飞是公认的才女,爱情小说的高手,竟然被老师当众数落:“还是孩子呢,别写那些污七八糟的东西!”我忍无可忍地挥笔在告状信上签了名。
从此,我们称她为“俗人”。几乎所有的老师都被学生根据外貌或性格特征起了外号,但“俗人”**是*恶劣的,因为轻狂的目空一切的我们**愤世嫉俗。我们可以欣赏一切古怪的性格,包括叛逆孤傲嚣张甚至变态的冷酷,唯独不能忍受没有性格。我们觉得俗人不懂文学,不懂艺术,没有品味,没有幽默感,简直一无是处。没有人再交作业和周记了。我和几个文友常去语文办公室找一尘高谈阔论,当然*好当着俗人的面。每当班里印出班刊,班长就给除俗人以外的老师都送上一本。高二下半学期,俗人终于被学校派教高一,我们捧着火热的心迎来了一尘。
高考来临之际,一尘还在课堂上大谈古代刑罚,我突然有点怀念俗人,想起她曾认真分析卷子上的每道题,圈出我们的每个错字。我去办公室看她,她正在收拾东西。她要退休了。她对我说:“你的文笔很好,以后发表了文章记得给我看看。我原来教过—个学生,文章写得**,高考写了一篇小说却跑题了,因为语文分低没考上理想的大学。我真怕你们吃亏。”
我赶紧背过脸,不让她看到我的眼泪。后来我才知道,老师是患有乳腺癌的,早就应该退休了,*大的愿望就是再带一届毕业班。
我隐约想起一句话:因为年轻,我们多么残忍。
学究宿舍
读三毛的散文《蝴蝶的颜色》,我好感动。她小时候支撑自己活下去的愿望竟然是长大,是活到可以穿丝袜涂口红的美丽自由的二十岁。我原先的*大动力和愿望就是上大学,那儿应该是天堂:宽敞幽静的校园,儒雅博学的教授,丰富多彩的活动,一大群死党和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不用再穿校服,不用为了考试而念书,对知识的渴求源于爱而充满激情。
我的大学是阴盛阳衰的典型,*常见的景象是一个神采飞扬的漂亮女生挽着一个疲惫不堪状的男生。奖学金一般都由女生包揽,男生则慷慨地承担了因考试不及格而上交的重修费。股市沙龙,英语演讲,经济论坛都是女儿国。听着单调的尖嗓子,我都觉得乏味。男生晚上到网吧刷夜,或者躲在宿舍看影碟,白天除了体育课其他时间都困得像滩泥。他们成群逃课,通常每个宿舍派一名代表去上课,遇到老师点名就拿书挡着脸变换声调地答到。
我有幸进了“学究”宿舍,六个女孩,清一色的**高考分数,清一色的壮志凌云。妈妈说这下可有好的学习气氛了,其实从开学**天,我就成了局外人。当大家得知我既不打算出国,也无心考研时,都像看稀有动物一样打量着我,宿舍长淡淡地说你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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