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件事 教师下水,作文教学具有可操作性
教师下水,做学生写作的“同游者”
教师要以身示范,亲自动笔
只有会游泳,才能教会别人游泳。这里的“下水”,首先是教师对学生作文的写作。现代作家沈从文在高校任老师时教授写作课,每次布置一个题目,他就从各个角度先写几篇,贴在教室的墙壁上,有时还甚至密密麻麻贴满好几面,让学生看了以后回去自己写。当然,我们不可能是作家,而且作文只是语文教学中的一部分,所以并不能苛求语文老师一定要写得一手好作文。但是我们应该自己动手写作文,教师亲自“下水”,与学生一同游水,嬉水,才会激发学生的作文兴趣。
现在相当多的高中教师自己不会写,不知道什么样的文章是好文章,好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自己“昏昏”却想“使人昭昭”,怎么可能?要想让今天的高中生真正做到由被动变主动,我们的老师必须要改变自我,做学生写作的“同游者”,才能改变学生的��文水平。
如果写作训练中,教师只是一个看客,写作训练的任务就是布置一个作文题目,剩下的就都是学生的事情,这样的训练只能是“隔靴挠痒”,教师很难清楚学生在写作训练中真正的“障碍”是什么,这也正是以往的作文训练收效甚微的真正原因。
在作文教学中,教师要亲自参与“写”,写“下水文”,才能真正靠近学生,了解学生的需要,明白学生写作的“酸甜苦辣”,宽容学生的作品,避免作文教学中的许多误区。
并且,教师的亲身参与还往往能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使学生在潜意识中形成与教师“比一比”的想法,这种想法在写作中就是一种可贵的写作动力,有助于学生作文质量的提高。在“比”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学习学生作文中的精彩部分。一个题目教师自己写得很好,讲授就有了依据,学生学习也有了方向,这实在是教学相长的好办法。从某种角度讲,这种身体力行,也是一种提高高中教师自身的素质好方法。
例如,2005年我带的学生正在高二学习写议论文的时候,社会上对有偿家教有不少议论,为此北京市教委的网站针对有偿家教进行讨论。于是我将这些信息摘录下来,让学生对此发表意见。在写作之前,我为了避免限制学生的思路,只做要求,没有给学生做示范。而在讲评时,我将自己写的作文与学生的作文在一起讲评,提高了学生的兴趣。我写的那篇作文是这样的:
居高声自远,非是藕秋风
当有偿家教成为一种产业,从羞羞答答“犹抱琵琶半遮面”,到公开在各大报纸、网站进行宣传招兵买马的时候,我以为,它提供的是一种服务,是一种具有个性化服务的形式,一种符合个性需要的教育形式。当社会上的家教活动“火爆”的时候。谁能说它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但合理不见得合适。作为身处教育**线的老师,如果把自己摆在买卖一方的位置,我以为这是教育的错位。就像“文化大革命”时期,将“师傅”作为*荣耀的称呼一样,目前,“老师”已经成为在各大媒体中出现*多的称谓之一,当某人出现在电视台的时候,也不管他是公司老板,还是农民企业家,主持人一律称之为“老师”。这种职业称呼的泛化,何也?教师的名誉地位使然,“藉秋风”也。
当这个人欲横流的社会,发现了还有一种人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为社会默默奉献着价值的时候,我以为这也是社会的一种进步。教师个人的社会地位的提高正是我们老一代革命家梦寐以求的事。
处于这一位置的老师,(我说的不是泛化的教师)可要“走好”。
教师的特殊位置就决定了有偿家教合理不见得“合适”。教师的工作是一种塑造人的灵魂的工作,“居高”则要自律,“声”才能“远”。率先垂范,才能用人格孵化人格。
当你在讲台上高喊要“遵守交通规则”的时候,自己却随意闯红灯;当你批评你的学生口吐脏字的时.候,自己却在课堂上“雨打芭蕉”,也不时流露出不雅之词;当你提出“不要乱扔废弃物”的时候,却随手将手中的粉笔头丢在地上;当你教育学生要讲奉献,却因为补课收取学生的费用。这时你的教育,还会有人接受吗?
要自律,因为你面对的是善于模仿的学生。
合理不见得“合适”,还在于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具有教育的因素,熏陶渐染是其重要特点。有时合理的事情,为了避免学生的误解,要慎行,乃至禁行。
吸烟喝酒,乃人之常情,但教师要慎行,在校园里要禁行。因为您的烟味可能会勾起听课学生的烟瘾,酒气冲天会给人感觉这不是学校。
紧、露、透的衣服,热恋中的青年教师在学校过于亲昵的动作,这些可能诱发学生的不良行为。只因为这是学校,是育人的场所。更何况是你的学生,手拿着人民币来找你补课呢?学校不是市场!
要自省。因为你面对的是思想来成熟的学生。
当我们的老师和同学生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关系的时候,这是一种教育的悲哀。
“听其言,观其行”这一格言,在教师工作的成效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我们的教育都沾满了铜臭,学生美好人格的塑造又从何谈起呢?
“居高声自远”,教师有高尚的人格,才形成了现今社会以称呼“老师”为荣的局面。因此,在这躁动的社会里,有责任感的人民教师,应该在**面前权衡利弊,以小利而害大义者,得不偿失。有事业心的教师,将教育作为自己的事业,桃李满天下,善莫大焉!
对于“藉秋风”者,不过一笑而已。(注:“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选自唐代虞世南的《蝉》)
我的这篇文章,针对有偿家教这一现象,分析了其中的原因和危害,这主要是从教师的身份而言的,其他行业的有偿行为是商品经济下的一种正常活动,不应该受到非难,而教师则不然,这是由教师这个职业特点决定的。这样写就避免了不少学生在写这个问题的时候,采用一概否定的做法。这种思路对学生的启发很大,在他们的习作中涌现出了一批质量比较高的文章。后来这篇文章发表在《北京教育》(2005年10期)杂志上。
因此,在作文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不能做“只说不练”的假把式,要既说又练,要言传,更要身教,给学生以直观、实际的影响,激发学生写作的兴趣,逐步提高学生写作的技能。
但在作文教学中,教师不必事必躬亲。如果时间不够,我就写一些片段,或者在作文讲评的时候,发现学生存在的问题,将某些**段写出来给学生做示范。尤其是我带高三毕业班的时候,这种方法十分奏效。例如,在我带07届高三学生时,王庚的《俗》一文,在分析了“俗物有雅趣”,“俗事有雅意”,“俗人有雅志”之后,没有扣住前面的内容匆匆收尾。而这个问题是班里普遍存在的难题,于是我就在这篇文章中加了一段升华段:综上所述,俗中求雅,关键在于一个“求”。若无工艺大师匠心独具,怪石树根只能弃之荒野无人问津。若无诗人的精巧构思,巧妙幻化,写出的东西,岂不成为现今被人耻笑的“废话诗”。赵本山若不与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联系起来,他的表演岂不成了低级世俗,还能有大雅之意吗?而貌似“俗人”的陈涉、袁隆平等人,若无“志”与“力”又怎能成为人们心中的英雄榜样呢?因此,没有一个“求”字,只是一味迎合某些世俗,其结果往往成了低级庸俗的代名词。
这段文字,将前面的内容进行了概括和升华,使得文章一下子“亮”了起来。在全班讲评后,学生受到了启发。
总之,教师写下水文在作文教学中具有示范作用,这种方法能够激发学生写作的兴趣。“实践出真知”,老师只有自己动手,写下水文,才能真切地体会到这次作文哪些地方需要指导,该怎样指导,才会评价学生作文。如果一个题目老师自己也写不出,那么怎么想象学生会写好呢?我曾在一次座谈会上提过一个建议,建议那些高考命题的老师,一个人先对命题的作文至少写两篇,一篇是议论文,一篇是记叙文。然后再分别拟出你所想到的立意的角度。这样才能判断这个考题出得好与不好。我记得2003年北京市命的一个作文题《转折》,结果那年我拿到试卷,用了20分钟不过勉强凑够了10个观点,由此,我断定这个命题是失败的。果不其然,我在阅卷的时候,相当一部分考生跑题,没有办法,只好降低评分标准。以致连“机遇”、“转变”类似的构思和立意全都被认为是扣题。类似像今年的北京卷的作文,让考生在根本不了解刘长卿的《别严士元》全诗内容和背景的情况下,分析其中的“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并要学生对此发表意见,就是严重脱离学生实际的命题。因此在6月7日下午,当北京电视台、《北京青年报》、《竞报》、《京华时报》、《晨报》、《劳动午报》等6家媒体的记者看到这道题的时候,居然均不知道如何下笔,不知道考题让学生写什么。这些媒体的记者,我想应该都是写作方面的高手,面对这样的考题,都无从下手,那对高三的考生来说,是否太不公平了呢?发生这种命题很不“专业”的问题,我想主要命题者自己缺乏写作实践。假如他们在命题的时候,设身处地地稍微考虑一下,如果根本不了解这首诗的作者和诗歌本身,能够对此进行评论吗?要是连命题者都写不出来,甚至命题中的某些提法一些专家都不认可,你还能让没有进入文学**的学生写出如此高深的作文评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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