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绪论
**章 行政法的概念
**节 行政
一、行政的概念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欲知行政法,须先了解行政。
在我国,史书*早记载行政一词的是《史记·周记本》:“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日‘共和”’;《左传》中也有“行其政事”、“行其政令”的记载。在古代,专制统治者运用**权力管理**事务就是“行政”的早期形态,但是和现在的情况大相径庭。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德文是verwaltung行、管理的代名词,如公司的行政部门可能是包含一般事务性管理的综合部门,有时候也包括人事;而在政治学���行政的含义则更加宽泛,将行政机关管理**和公共事务的一切活动都包含在内;行政学则主要从行政机关如何**工作等角度来定义行政并进行研究。所以,给我们造成的粗略印象是行政无处不在。相比较而言,法学研究上的行政范围则要窄一些,可以说,行政法上的“行政”是与一般公司、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内部的行政管理截然不同的,与行政机关自身管理也有所区别,行政法上的荇政是指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即对**事务与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意义上的行政,是专指与行政职权有关的活动,而且关注点在行政职权的行使以及与此对应的公民权利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