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对农村金融功能作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揭示了显功能和隐功能的性质、成因、内容、条件和表达方式,虽然是借助于“功能主义”的逻辑起点和研究方法,但赋予其新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不能沉迷于显功能的实现和成就,华丽的机构外观并不能满足经济内生的需求。第二,农村金融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在于隐功能与显功能的匹配程度,核心竞争力在于隐功能。第三,隐功能没有固定标准,有显著的内生性、差异性和成长性。第四,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观和监管者的差异化监管理念,是深化改革应当遵循的价值标准。
可喜的是,2006年底,**有关部门对农村金融制度提出了“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改革与发展要求,突出了金融服务“三农”的功能,并把它作为改革和发展农村金融的根本目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三农”对金融的需求。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到了今天,认识功能、强调功能、突出功能、创新功能、完善功能,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责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