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与刑罚作为刑法的一对基本范畴,两者共同构成了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但是,在我国刑法学界,这对“孪生兄弟”并未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犯罪研究备受青睐,而刑罚研究则颇受冷落。关于犯罪构成或刑事责任的长篇大论的专著、浩如烟海的论文让人眼花缭乱,与少量有关刑罚方面的论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使刑罚在刑法学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一落千丈。就附加刑而言,因其在地位与性质上,与主刑相比处于从属地位,在惩罚的严厉程度上,显然属于一种轻刑罚。因此,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从立法者、司法者、学者,还是从社会公众,甚至受刑人本人的角度,附加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年来,虽然有关附加刑研究的著作有所增多,司法实务部门也开始关注附加刑,特别是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但相关著作的注释法学色彩非常浓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理论研究的深度;刑罚改革的司法实践也是停留在地方司法机关的层面,不具有普遍性和权威性,有关附加刑的改革更是处于探索阶段。
针对附加刑研究和司法实务的现状,笔者结合自己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点点滴滴看似细微又少有定论的争议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利用撰写博士论文的机会,试图在附加刑研究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