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管人的基本原则
1.中国是一个管人艺术丰富的国度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是一个人治社会,大臣及各级官吏与*高统治者——皇帝,不但在行政关系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人格上还有人身依附关系。皇帝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其尊严不得有丝毫的冒犯;否则,轻则贬黜流放,重则坐牢、杀头。所以,在“管人”与“被管”的关系中,“被管”者处于**的弱势地位。
但这些明显的“弱者”,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历史上宦官篡权、大臣谋反的事例并不鲜见。所以,如何处理好与“被管者”的关系,让他们既舍身舍力地为自己效命,又不生谋反之心,是每一个封建皇**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哪一个皇帝能把这个问题处理好,他那个朝代就兴旺发达;而哪一个皇帝处理不好这个问题,他那个朝代就衰落腐朽。
封建王朝的“管人术”建立在家天下的基础上,其在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处理上就不可能是合理而科学的。他们领导得好也罢,领导得不好也罢,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而不具有根本的必然性;所以,其表现的形式经常是,当这个人当皇帝时,只是由于这个人的品德和人格力量,才使他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上比较妥帖和合适,从而博得“人才”们的赞许,进而愿意为之效力;当这个人故去或不在时,由于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可靠的决策与领导机制,再加上继任者的恶德,便使前朝的一切好处顷刻问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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