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所讲述的,是1949年以来的中国文学,也就是长期以来一般所说的“中国当代文学”。我们之所以不再使用“中国当代文学”这个概念,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作为20世纪50年代特定背景上临时采用的一个概念,它并不适用于文学史对一个历史阶段的命名。原因众所周知,所谓当代,即当下的时代,是正处其中而尚未过去的时代,但时光流逝,当代的具体时间所指无时不在更替之中,一些内容很快就会成为过去,与当代渐行渐远。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文学这个概念在开始使用时是适用的,因为它所指称的对象那时刚刚发生,的确是当下的文学,但在60年之后的今天,仍把半个世纪之前的文学称作“当代文学”,就多少有些勉强。作为一门课程或一个研究方向,如果说这个概念现在还勉强可用的话,再过几十年,把一百年前的文学称作当代文学,就更说不通了。所以,这个命名迟早要改变。二是根据过去对于中国当代文学性质的规定,它已经不能容纳今天我们所必须面对的全部内容。在20世纪50年代,1949年之后的文学被定名为中国当代文学,是从它所显示的不同于现代文学的新的性质着眼的,也是与当时意识形态建构的要求相一致的,所以,所谓当代文学,也被称作“新中国文学”或“社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