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号及公司简介的翻译
**节 商号的翻译
一、商号的概念与构成
商号是企业特定化的标志,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后,可以在牌匾、合同及商品包装等方面使用。其专有使用权不具有时间性的特点,只在所依附的厂商消亡时才随之终止。在不同的著述中,商号(Trade Names)被称为字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等。有人认为“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也有人认为“商号就是企业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是商事主体在营业活动中用于署名的名称。”还有些著述将商号定义为“厂商名称或企业名称”。这些说法可称为广义的商号概 念。
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商号只是企业名称中的一部分,如“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只有“大众”才是商号,“上海”属于地理名称,“汽车”属于行业公有名称,“有限”即有限责任,表示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财产责任形式,“公司”是企业选择的组织形式。这种观点可称为狭义的商号概念。从狭义上讲,“商号”这一概念专指商业名称中的核心部分,即商业名称的“灵魂”,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表明不同于他人特征而在营业中使用的专属名称。
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上讲,商号的性质就是某一商事主体区别于其他商事主体的识别性商业标记,它被广泛使用于商品或其包装材料以及多种广告宣传媒介上,发挥着区别商品生产者及其商品或服务的功能,承载商事主体享有的商业信誉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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