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引言
——高等职业教育“三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背景
1.1 选题的理由及研究的意义
1.1.1 选题的理由
1982年针对当时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与人才缺乏矛盾日趋突出的状况,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要试办一批花钱省,见效快,可收学费,学生尽可能走读,毕业生择优录用的专科学校和职业大学”。1985年《中共**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1986年原**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职工大学、职工业余大学、管理干部学院应当利用自己同企业、行业关系紧密的有利条件,结合需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通过现有职业大学、部分高等专科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培养目标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仍不满足时,经批准可利用少数具备条件的**中等专业学校改制或举办高职班等方式作为补充(简称“三改一补”)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方针。1996年9月我国的《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1999年教育部明确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在“三改一补”的基础上,特别要采取新的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民办高等职业教育①。至此,高等职业教育走上了快速发展轨道,目前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撑起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渠道。《200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资料表明:截至2008年12月,全国已有高职高专院校1 168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61.2%;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人数达到880万,占全国高校在校生总数的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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