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概论
**节 关于大学书法
什么是“书法”?按《汉语大词典》的解释,就是“文字的书写艺术”,《现代汉语词典》进一步指出是“特指用毛笔写汉字的艺术”。这是正确的,也符合多数人的已有观念。
各种论著或教科书对“书法”有不同的定义,但基本意思与上述权威辞书的释义是一致的。有的定义,加上一些修饰性的限定,或意在强调书法高雅的品格和精湛的技法,维护其文人化、专业化的纯洁性,以致排斥了上古非墨迹式的汉字铭刻遗存,如甲骨、钟鼎文字,更不用说民间书迹和硬笔字。有的与此相反,将结个绳、刻个符什么的,都写入书法史,作为书法萌生的基础,证明中国书法历史之悠久,当然也不错,但说它们都是书法而不是书法艺术,又显得勉强。还有的试图抽去“汉字”这一内容,目的大概是为探索书法新观念、新形式、新技法、新效果提供打破审美载体界限的一种理论支撑。更有的认为书法在今天才进入了真正的创作阶段,言下之意过去不是刻意创作的,自然也不是书法艺术了。又有“中国书法”一说,本来大概是为了承认西方的文字书写同样可以有艺术性,欲以“中国书法”来区别于外国书法,但这样说的时候,我们就应当把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字的艺术化书写包含进来。不过无论是西方文字书写还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书写,其艺术性与汉字书法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可以说,不仅不同时代人们对书法本质的理解不一,即使同是当代人,由于生活环境不同,所受教育不同,关于书法的立场与理想不同,甚至是年龄不同,对书法的认识都会有很大差异。众说纷纭,各执其辞,令读者莫衷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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