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东京审判、战争责任、战后责任——思想上的意义
1 殖民地**日本与战争责任
十五年战争与“殖民**”日本
十五年战争是包含有各种性质的战争。其*终是日本屈服于美国的军事力量的战争。向英美宣战时日本的状况,就像后来东条等领导人讲的那样是“为了自卫”——这虽然是自欺欺人,但美国的压力的确太强大了。但必须指出的是,造成这种状况的正是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关于这一点,只要对以往清楚的历史事实加以判断,谁都否定不了。在此意义上,竹内好(日本的中国问题研究专家——译者注)曾经提出,在帝国主义战争中,帝国不能审判帝国,因此日本对英美不负战争责任,但对中国应负责任。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思考方法。
但是,1931年开始的对中国的侵略,并不是在近代日本的进程中孤立**的现象。这是日本作为一个后起的帝国,在获取了朝鲜、中国台湾之后,欲作为亚洲的盟主成为列强俱乐部一员的近代日本史的一个片断。在此,“落后”的亚洲各民族,不是作为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平等主体,而仅仅是被视为“生命线”、“势力圈”等服务于大国日本利益的从属体。随着战败带来的“大东亚共荣圈”的崩溃。朝鲜、中国台湾等明治以来获得的海外领土韵丧失,意味着殖民**日本的行为被定罪、被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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