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设计是以“展示具”为标的物的设计,更广泛地说,是以说明、展示具、灯光为间接的标的物,来烘托出“展示物”这个主角的一种设计。换句话说,展示设计的标的物具有一配角的性格。展示设计从范围上可以大到博览会场、博物馆、美术馆,中到商场、卖场、临时庆典会场,小到橱窗及展示柜台(样品柜),不过都以具说服力的展示为主要概念。就展示设计所处理的内容而言,主要有展示物的规划、展示主题的发展、展示具、灯光、说明、标指示及附属空间(如大型展示空间就该包括典藏、消毒、厕所、茶水、休息等空间)。
从某个角度看,展示设计是新兴行业,以往较大规模与较固定性的展示设计即归属于建筑设计,较小规模的展示设计就归属于室内设计,较临时性的展示设计就归属于美术工艺或室内设计。那么,是什么因素让从大到博览会场、博物馆、美术馆,中到商场、卖场、临时庆典会场,小到橱窗及展示柜台(样品柜)都会重新以展示设计这样的行业来理解呢?这是由于**方面,是前述的以展示为主要概念;第二方面,短时间的博览会或工商展览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兴起;第三方面,可能是二次大战后,卖场或商场的大规模化与精致化、专业化等所致。
所以,展示设计的展示内容规划,展示主题的发展往往就定位成告知性、贩卖性、庆典性、游艺娱乐性、教育性等。展示设计所需要的能力有:推销物品或理念的调查与企划的能力、立体造型(审美、建材与构造)的能力、灯光与临时机电设备的知识、吸引人群安排人潮动线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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