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空房中的凶杀案
福尔摩斯的推测又一次得到证实。这又使我大吃一惊,在佩服他分析能力的同时,不免还有些怀疑,就怕我会中了他设的圈套。当我看他时,他已经读完信,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呢?”我问道。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你怎么知道那个人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官呢?”
“我没时间说这事,”他不耐烦地说,然后他又笑了,说:“请原谅我的无礼,因为刚才您打断了我的思路,不过,没关系。难道你看不出那个人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官吗?”
“是的,看不出。”
“其实,这事很容易,可要我解释怎么推测的,却是很难。就像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虽然你知道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我隔着街,看见那个人手背上刺着一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标志。而且他的言行举止透着军人气质,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所以我说他是海军陆战队员。我推测他当过军官,是因为他具有高傲的姿态和神气,而且是一个稳重的中年人。”
“简直妙极了!”我情不自禁地喊道。
“这也没什么,”福尔摩斯说。但我感觉到,当我感到惊讶和钦佩时,他也是很高兴的。“刚说完没有罪犯,现在就出来一个,你看看?”说着他把那封信扔给了我。
“呀,简直太可怕了!”我粗略地看了一下,吃惊地叫了起来。
福尔摩斯却很镇静地说:“这个案子的确很不一般。麻烦你给我大声地念一遍信好吗?”
下面就是那封信的内容: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晚上,在布里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今天早晨两点左右,巡逻警察忽然发现此处有灯光,因平时知道这房内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发生了什么事。该巡逻警察发现房门敞开,前室内空无一物,只有一具男尸。该尸衣着整齐,口袋中装有名片,上面有“依瑙克·丁·瑞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既没有抢劫迹象,也没发现任何证据能说明死因。屋中虽有血迹,但死者身上无伤。死者如何进入屋内,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此案棘手。至希在十二时以前惠临此处,恭候您的到来。在接奉回示前,现场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莅临,请将详情奉告,承蒙指教,不胜感激。
托比亚斯·格雷森敬上
福尔摩斯说道:“格雷森在伦敦警察厅确实是一位能干的人才。他和雷斯垂德还都算是那群笨蛋中的**人物。他们俩也算是办事机警、干练的了,但就是思想守旧,没有创新精神。他们俩明争暗斗,像卖笑的女人那样互相猜疑、互相嫉妒。如果让他们合作办此案,肯定笑话百出。”
看着福尔摩斯一点儿也不慌张的样子,我非常着急,大声喊道:“要我给你���辆马车来吗?不能再耽误时间了。”
“我去不去还不一定呢。我的确很懒,可是只有懒劲儿上来的时候才这样,平时我还是非常勤快的。”
“什么?你不是一直在等着这**的到来吗?”
“噢,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是非官方人士,即使把案子全办好了,功劳也不会归于我的。”
“但是他们要请你帮忙啊!”
“是的,他们知道我比他们强。但他们宁愿在我面前承认,也不愿在第三者面前承认。即使这样,我们也要去看看,我要一个人单干,就是什么也得不到,也要让他们丢丑。好了,走吧!”
他匆忙地披上大衣,看得出他那冷漠的表情已掩盖不住激动的心情。
“戴上你的帽子。”他说。
“你想让我也去吗?”
“是的,要是你没什么事的话。”一分钟以后,我们乘着马车,急忙赶向布里克斯顿。
这是一个多雾的早晨,整个世界被灰褐色笼罩。我的伙伴高兴地谈论着意大利克雷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提琴与阿玛蒂提琴的区别,而我却因为沉闷的天气和发生的事情而沉默不语。
*后我还是打断了福尔摩斯的谈论,说:“你好像对这个案子不太关注。”
“还没有具体的证据,在我还没完全弄清楚之前,是不会做任何的假设和判断的。”他回答说。
“你很快就能掌握全部材料了。”我指着前面说,“那里可能就是出事的地方。”
“对,就是这儿,车夫,快停车!”在我们离出事地点还有一段距离时,就下车走了过去。
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凶宅。这里一共有四幢房子,有两幢空着,3号就是其中一幢。它一面临街,有三排窗子,玻璃上贴着“招租”的帖子,景色凄凉。每幢房子前都有一个小花园,把它们隔开。花园四周是装着木栅的矮墙,中间有一条小路,用黏土和石子铺成,昨天晚上一场大雨,这条小路已经泥泞不堪。花园外有一些人,伸着脖子向屋里张望,一位警察倚着墙在外看守。
福尔摩斯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急于进屋去侦查。他不慌不忙地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一会儿盯着地面,一会儿抬头望望天,一会儿又看看房子和墙头上的木栅栏。他勘察完以后,走上了花园里的小路,确切地说,他是沿着路边的草地走,仔细勘察路面。在勘察过程中,他停下过两次,而且有一次脸上还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我真搞不懂,他究竟在这泥泞的、警察已经踩过的路面上能发现什么。然而我还是相信他敏锐的观察力,相信他能发现很多我看不见的东西。
在这幢房子的门口,有一个高个子的人热情地跑了过来,他黄发白脸,手里拿着记事本,握住我的伙伴的手,高兴地说:“你终于来了,我已把现场保护起来了,原封未动。”
“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指着小路说,“那里比水牛踩过还要糟。格雷森,看来你已经得出了结论,才会那样做吧。”
“不,外边由雷斯垂德管,我负责房内的事情。”这位侦探推托地说。
福尔摩斯不屑地扬了一下眉毛,然后看了我一眼,说:“有你和雷斯垂德两位侦探在,任何人都发现不了什么了。”
格雷森得意地搓着手说:“我们已经尽力了,但这案子太复杂了,我想这正合你的口味。”
“你坐马车来的吗?”福尔摩斯问。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先生呢?”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进去看看。”
福尔摩斯问完那些莫名其妙的话后,快步走进房内。格雷森惊讶地跟在后面。
房子内有一条通向厨房的很短的过道,过道上没铺地毯,积满了灰尘。它的左右两边各有一个门。其中有一个显然很长时间没开过了,另一个是餐厅的门,出事地点就是这个餐厅。福尔摩斯先走了进去,我怀着沉重的心情跟在后面。
这间屋子呈方形,因为没有摆任何家具,所以显得很宽敞。门的对面有一个壁炉,用白色大理石做的框,炉台上有一截红色的蜡烛头。屋子的四壁用廉价的花纸糊着,有的地方已经发了霉,有的地方纸已经剥落下来,露出黄色的墙。整个房间只有一个窗户,灰蒙蒙的,所以室内光线黯淡,显得很沉闷。
这些情况都是我后来才发现的。我刚进去时,地上那具尸体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死者卧在地板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黑色鬈发,宽肩,而且留着短硬的胡子。上身穿着背心和黑呢礼服,装着洁白的硬领和袖口,下身穿浅色裤子。身旁的地上有一顶礼帽。死者双拳紧握,两臂张开,双腿交迭,从这点来看,他死前肯定有过痛苦的挣扎。他的面部表情极其恐怖,龇牙咧嘴,再加上低削的前额,扁扁的鼻子和突出的下巴,让人看了不寒而栗。我曾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但没见过比这更恐怖的。
雷斯垂德站在门口,向我的朋友和我打招呼,他依旧是那么消瘦而有风度。
“这件事一定轰动全城了。我办过很多案子,但从没遇到这样稀奇的事。”他说。
“还是没有什么线索?”格雷森问道。
“一点也没有。”他回答说。
福尔摩斯走到尸体前,跪下来细心地检查着。
“你们敢肯定,死者身上没有伤痕吗?”他指着四周的血迹问。
两个侦探异口同声地回答:“确实没有。”
“那么,这些血迹肯定是另一个人的,可能是凶手。如果是凶杀案的话……格雷森,你还记得一八三四年伏瑞克特的凡·艰森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你真应该把以前的案件重新读一下,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新鲜事,大都是前人做过的。”
他一边说话,一边细致认真地迅速检查尸体。灵活的手摸摸这儿,按按那儿,眼睛里又透露出迷茫的神情。*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看了一下死者漆皮靴子的鞋底。
“一直都没动过尸体吗?”他问道。
“除了必要的检查以外,没有动过。”
“好了,现在没有什么需要检查的了,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
格雷森招呼早已准备好的抬担架的人,用担架把死者抬出去。当他们抬起尸体时,滚下来一枚戒指。雷斯垂德捡起戒指,吃惊地看着。
他喊道:“这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一定有女人来过这里!”
他边说边把戒指给大家看。我们一看,这只戒指确实是新娘戴的。
格雷森说:“这样看来,案情更复杂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知道它会使案情更复杂呢?这么看着它有什么用,刚才你在衣袋里查出了什么?”
格雷森指着*后一阶楼梯上的东西说:“都在这儿呢。一只伦敦巴洛得公司制的金表——97163号,一条贵重的阿尔伯特金链,一枚刻着共济全会徽的金戒指,一枚金别针,上面有个小狗头,狗的眼睛是两颗红宝石。名片夹里有印着克利夫兰,依瑙克·丁·瑞伯的名片,字首和衬衣上的缩写字母E.J.D.相符合。另外还有七英镑十三先令的零钱,一本袖珍的薄伽丘的《十日谈》,上面有约瑟夫·斯坦杰逊的名字。还检查出两封信,是寄给瑞伯和约瑟夫·斯坦杰逊的。”
“是寄到哪的?”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留给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概安轮船公司寄出来的,告诉他们轮船何时从利物浦出发。看来这个人要回纽约。”
“调查过斯坦杰逊吗?”
“当时我就调查了,先生,”格雷森说,“广告稿已被送到报馆,而且也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探听消息了,现在还没回来。”
“和克利夫兰联系了吗?”
“电报今天早晨就拍出去了。”
“电报上是怎么说的?”
“我们把案件的详细情况说了一下,并且请他们提供有用的情报。”
“难道你就没说一下关键性的细节吗?”
“我问了问斯坦杰逊的情况。”
“整个案件就没有关键性的问题?你就不能再拍个电报问点儿别的?”
“我已经把要说的都说了。”格雷森生气地说。
福尔摩斯暗地里笑了一下,还要接着说,雷斯垂德进来了,刚才说话时,他在前屋,现在他高兴地摩搓着手。
“格雷森先生,刚才我发现了一个重要问题,多亏我检查得仔细,否则就漏掉了。”这个小个子说。他说话时眼睛炯炯有神,好像为他的重大发现而洋洋得意。
“请你们跟我来,”他边说边快速地回到前屋,尸体已被抬走,空气也清新了许多。“就站在那儿吧。”
他在靴子上划着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看看这个!”他骄傲地说。
墙角上,花纸大部分剥落,露出黄色的墙。就在这露出的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字:
瑞契(RACHE)
“有什么想法吗?”雷斯垂德像马戏团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大声说,“谁也没有看到这个吧,因为它在屋里*黑暗的地方。这是凶手蘸着自己的血写的,墙上还有血往下流的痕迹呢!可见这个死者肯定不是自杀。为什么会把字写在这儿呢?你们看那段蜡烛,如果把它点着了,这儿就是*亮的地方了。”
“可是,这个字又能说明什么呢?”格雷森轻蔑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