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
参加保险必须订立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释义】
本条是关于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合同对于参加保险的人和保险公司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1)保险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合同签订后,不论是参加保险的人还是保险公司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2)保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规定应该包括保险人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订立合同的年、月、日。这些都是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保险合同的核心。除此外,保险合同还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的条款,这些条款在保险合同中所占分量甚轻。(3)保险合同属于标准合同。保险合同和一般的合同不同,合同条款的内容事前都已由保险公司设定好,参加保险的人只能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选择。(4)保险合同的效果实现具有不确定性。保险合同中,参加保险的人必须先行履行相关的缴费义务,但保险公司*终是否要承担赔偿义务是不确定的,.这要取决于是否发生了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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