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信访基本法律知识
1.什么是信访?
信访,是来信来访的简称,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信访既是一种特殊的救济活动,也是一种监督活动。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信访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并督促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这种活动既是对信访人合法、合理诉求的维护,又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救济,也是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动态监督。
从法律意义上讲,信访权是公民受宪法保障的申诉、控告、检举及批评建议权的总称。而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我国的信访制度尚未纳入法制的轨道。公民在信访过程中往往遇到许多困境,当事人看来信访部门措施不力,旁观人看来信访当事人太苦太艰辛,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甚至认为信访当事人大多不够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