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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国法学教科书·原理与应用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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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国法学教科书·原理与应用系列)

  • 作者:崔建远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0108995
  •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01日
  • 页数:644
  • 定价:¥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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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书依据我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阐释了物权及物权法的概念,介绍了物权法及物权法学的体系,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描述了物权法的发展和中国物权法的制定,依次介绍和讨论了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保护、占有、所有权总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及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诸用益物权,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诸担保物权。
    本教材的特色在于,贯彻了解释论,辅之以立法论;修课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精干,难易适中;渴望深造、开阔视野、反思既有规定及理论的法律人,有〔辨析〕、〔论争〕、〔反思〕等部分供给素材,启迪思维。
    本教材适于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学习之用,也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有益的参考资料。
    文章节选
    第二章 物权通论
    **节 物权的概念
    一、物权的界定
    《物权法》规定,所谓物权,是指物权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2条第3款)。其中的所有权,包括**所有权(第45条以下)、集体所有权(第58条以下)和私人所有权(第64条以下)。其中的用益物权,不但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24条以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第135条以下)、宅基地使用权(第152��以下)和地役权(第156条以下),而且含有海域使用权(第122条)、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第123条)。其中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第179条以下)、质权(第208条以下)和留置权(第230条以下)。
    上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以特定的物为客体的物权,具有优先效力、追及效力等,其设立无须行政许可,因此被称为典型物权。而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等,与典型物权相比具有许多特殊性,如大多在设立上须经行政许可,有些在客体方面具有不特定性,有的在追及效力方面具有特殊性,等等,且由特别法予以特殊调整。在德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典不规定它们,民法理论称之为准物权,而不径称为物权。
    至于权利抵押权、权利质权,虽有学说认为它们属于准物权,但它们只在其客体是权利这点上具有特殊性,其他各方面都与典型物权相同,以至于许多人都把它们作为物权,忽略其准物权的属性。本书亦然。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描述物权,要么沿袭德国民法的传统表达,同时指出准物权作为例外;要么推翻传统学说,重新抽象、概括物权的特征及效力。采取后一种思路,难免工程浩大,短期内难以完成。有鉴于此,本书作者仍然选择经济的路径,将所论物权基本上限于典型物权,若论述到准物权,则会特别说明。
    ……
    目录
    **章 绪论
    **节 物权法的概念
    第二节 物权法的体系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物权法的发展
    第五节 中国物权法的制定
    第二章 物权通论
    **节 物权的概念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
    第三节 物权的客体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第三章 物权变动
    **节 物权变动的概述
    第二节 物权变动的模式
    第三节 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
    第四节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五节 动产物权的变动
    第四章 物权保护
    **节 物权保护的概述
    第二节 权利推定
    第三节 物权确认请求权
    第四节 物权请求权
    第五章 占有
    **节 占有的概述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
    第三节 占有状态的推定
    第四节 占有的变更
    第五节 占有的取得
    第六节 占有的效力
    第七节 占有的消灭
    第六章 所有权总论
    **节 所有权的概念、地位与作用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
    第三节 所有权的限制
    第四节 所有权的种类
    第七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述
    第二节 专有权
    第三节 共有权
    第四节 共同管理权
    第八章 相邻关系
    **节 相邻关系的概述
    第二节 对不动产所有权限制的根据
    第三节 相邻关系的类型
    第九章 共有
    **节 共有的概述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准共有
    第十章 用益物权总论
    **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 用益物权与相关权利
    第四节 用益物权的效力冲突及其协调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四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述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四章 海域使用权
    **节 海域使用权的概述
    第二节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 海域使用权的效力
    第四节 海域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五章 地役权
    **节 地役权的概述
    第二节 地役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地役权的分类
    第四节 地役权的取得
    第五节 地役权的效力
    第六节 地役权的消灭
    第十六章 准物权
    **节 准物权总论
    第二节 矿业权
    第三节 取水权
    第四节 渔业权
    第十七章 担保物权总论
    **节 担保物权的概述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第三节 担保物权与人的担保的并存
    第四节 担保物权的消灭
    第十八章 抵押权
    **节 抵押权的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的取得
    第三节 抵押权的效力(Ⅰ)
    第四节 抵押权的效力(Ⅱ)
    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Ⅲ)
    第六节 抵押权的消灭
    第七节 特殊抵押权
    第十九章 质权
    **节 质权的概述
    第二节 动产质权
    第三节 权利质权
    第二十章 留置权
    **节 留置权的概述
    第二节 留置权的取得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主要参考文献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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