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矿井灾害事故基本概念
(1)事故
1)事故
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活动中突然发生的、违反人们意愿的、迫使人们有目的的活动暂时或**停止,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
2)**
**是指免遭不可接受危险的伤害。**的实质是防止事故、消除导致死亡、伤害、急性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发生的条件。
3)危险
根据系统**工程观点,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
4)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行为、物的不**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5)危害
危害是指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根源或状态。
6)风险
风险是指危险、危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危险、危害事故所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的综合度量。企业面临的风险包括生产事故,自然事故,经济、法律和社会等方面的事件或事故。
7)危险因素
危险因素是指能使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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