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1 矿物与经济
1.1.1 自然资源与矿物
自然资源是人类可以直接或间接利用的存在于自然界的物质或环境,与人类生存直接相关的自然资源有土地资源、水资源、气象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和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则是由存在于地壳中的矿物组成的可利用物质。人类已发现并命名的110种元素的绝大部分存在于地壳中,它们组成了约3000种已命名的矿物。地壳的每一个部位都或多或少地含有某种或多种矿物,但矿物的存在不一定就成为矿产资源。“可利用”和“潜在可利用”是成为矿产资源的前提条件,它具有两层含义:一是矿物的存在形式、存在环境及其富集程度与数量,能够使人类在现有的和潜在的技术条件下将其从地层中挖掘出来,并从中提取有用的矿产品,即可获取性;二是从地壳中获取的矿产品,在现有的或潜在的经济环境中可为获取者带来盈利,即可盈利性。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产资源必须同时具有可获取性和可盈利性;而在非正常环境中,如战争时期或受贸易封锁时期,为了生存和发展,矿产品的获取可以不计代价,矿产资源只需具有可获取性。可见,矿产资源是个动态的概念,随着开采、提取和利用技术及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
矿产资源依其在地壳中富集的物质形态的不同,可分为气态矿产(如天然气)、液态矿产(如石油)和固态矿产(如煤、铁等)三大类。固态矿产依其用途可分为能源矿产(如煤、铀)和非能源矿产(如铁、铜等)两大类。固态非能源矿产依其特性又可分为金属矿产(如铁、铜等)和非金属矿产(如石灰石、磷、金刚石等)。表1.1是美国矿山局列出的现代经济系统中常见的近百种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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