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炸药爆炸基本理论
1.1 基本概念
1.1.1 爆炸及其分类
自然界有各种各样的爆炸现象,如自行车爆胎、燃放鞭炮、锅炉爆炸、原子弹爆炸等。爆炸时,往往伴有强烈的发光、声响和破坏效应。从广义的角度来看,爆炸是指物质的物理形态或化学性质发生急剧变化,在变化过程中伴随有能量的快速转化,内能转化为机械压缩能,且使原来的物质或其变化产物及周围介质产生运动,进而产生巨大的机械破坏效应。
按引起爆炸的原因不同,可将爆炸区分为物理爆炸、核爆炸和化学爆炸三类。
(1)物理爆炸
这是由物理原因造成的爆炸,爆炸不发生化学变化。例如锅炉爆炸、氧气瓶爆炸、轮胎爆胎等都是物理爆炸。在实际生产中,除了煤矿利用内装压缩空气或二氧化碳的爆破筒落煤外,很少应用物理爆炸。
(2)核爆炸
这是由核裂变或核聚变引起的爆炸。核爆炸放出的能量极大,相当于数万吨至数千万吨三硝基甲苯(TNT,俗称“梯恩梯”)爆炸释放的能量,爆炸**区温度可达数百万至数千万摄氏度,压力可达数十万兆帕以上,并辐射出各种很强的射线。目前,在岩石工程中,核爆炸的应用范围和条件仍十分有限。
(3)化学爆炸
这是由化学变化造成的爆炸。炸药爆炸、井下瓦斯或煤尘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汽油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以及其他混合爆鸣气体的爆炸等,都是化学爆炸。与物理爆炸不同,化学爆炸后有新的物质生成。岩石的爆破过程是炸药发生化学爆炸做机械功、破坏岩石的过程。因此,化学爆炸将是我们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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