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饭店概述
**节 饭店与饭店产品
二、饭店产品的特点
(一)生产与消费同步
一般商品由生产到消费要经过商业这个流通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商品的生产过程与顾客的消费过程是分离的,顾客看到的和感受到的只是*终产品,所以一般商品是先生产后消费,不受顾客即时需要的限制,工厂能够主动地调整生产的产量、时间和节奏。而饭店出售的产品却不存在这样的“独立”的生产过程,它要受顾客即时需要的制约,其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几乎是同步进行的,只有当客人购买并在现场消费时,饭店的服务和设施相结合才能成为饭店产品。
(二)价值不可储存
一般商���的买卖活动会发生商品的所有权转让,而饭店出租客房、会议室和其他综合服务设施,同时提供服务,并不发生实物转让。客人买到的只是某一段时间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以每晚租金500元的饭店客房为例,如果此房全天租不出去,那么这500元的价值就无法实现。也就是说,客房的价值具有不可储存性,价值实现的机会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丧失,便一去不复返。它不像一般的商品那样,一时卖不出去,可以储存起来以后再销售。所以饭店业的行家把客房比喻为“易坏性*大的商品”,只有24小时寿命的商品。这就是为什么饭店业普遍以“顾客**”为经营信条,有时甚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饭店产品而不愿饭店设施闲置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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