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概论
1.1 建筑设计的表现形式
建筑设计的表现,是指设计师在承接某项工程的设计任务时,将自己的构思、创意等无形的东西,通过各种媒介和手段转化为可视形象的过程,它有利于跟客户进行沟通,并进而用于指导施工。
一般来说,建筑设计的表现共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投影图,也称施工图,即通常在施工中使用的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第二种是效果图,包括透视效果图和轴测图;第三种就是立体的建筑模型了。
投影图是在建筑施工中规定使用的标准图样,但要根据投影图来理解一个建筑物的整体形象,需要平面图、立面图等几个图样相结合才行,加上绘制投影图时使用了国标图例,一般非专业人员很难看懂。相比之下,效果图就直观一些,由于透视效果图能同时反映一个建筑物2~3个面的状况,加上能在二维的平面上造成一种虚幻的三维效果,类似于看一张实物照片,所以,非专业人员也都能看明白。但是,效果图也有一些局限的地方,就是它只能同时反映一个建筑物的2~3个面的状况,不能同时反映所有的面。而建筑模型则是一种真实三维的、立体的表现形式,它是建筑物按照一定比例的微缩模型,因而,它具有*好的直观性,也*容易被非专业人员所理解,特别适合于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设计师与业主)之间的交流。在几乎所有的售楼**中,大家都会看到该楼盘的模型,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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