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色彩的基础知识
色彩的基本概念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感知色彩,那色彩又是怎样一种微妙的事物呢?它是怎样显现的?为何在夜晚形色难辨,而白天又是色彩斑斓?究其原因,一切都源自光的传播。
光
光是从宇宙射入地球的一种电磁波,以波动的形式进行直线传播,具有波长和振幅两个物理特征。波长的不同决定色相的差别,振幅的强弱不同产生同一色相的明暗差别。在人类可见的电磁波范围之内的光称为可见光,可见光线大致分为短波长、中波长、长波长,也就是通常的蓝、绿、红三色。
光在传播时有直射、反射、透射、漫射等多种形式。光直射时直接进入人眼,感受到的是光源色。当光源照射物体时,光从物体表面反射进人眼,此时感受到的是物体表面的色彩。当光遇到玻璃之类的透明物体,人眼看到是透过物体的穿透色。光在传播过程中,受到物体的干扰产生漫射,会对物体表面的色彩有一定影响。
物体色
没有光就没有色彩。平时我们认知色彩的时候,并不是在看物体本身的色彩,而是将物体反射的光以色彩的形式感知。光的改变可以影响物体的颜色。
我们日常所见到的非发光物体会呈现出不同的颜色,是因为一个物体的色彩由它的表面和投照光两个因素决定。所谓的物体“固有色”,通常是指物在正常的白色日光下所呈现的色彩特征。由于它*具有普遍性,在我们的知觉中便形成了对某一物体的色彩形象的概念。
关于物体是否具有固有色,人们一直都在争论。主张没有固有色的人说,没有光什么物体都不具备颜色。物体之所以有颜色,是因为不同物体对七色光中不同色光的吸收或反射不同。主张有固有色的人说,红花照上红光会显得更红,这是因为它本身具有红色素,它的红色素已饱和,所以全部反射出来。因此为了避免争论,我们称固有色为物体色。
自然万物本身虽然大都不会发光,但都具有选择性吸收、反射、透射色光的特性。任何物体对色光不可能全部吸收或反射,因此,实际上不存在**的黑色或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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